第十一章(第2/10页)

我顿时惊觉,我居然和这奇异的伴侣谈起心来,而且非但如此,还与她产生了患难与共的情谊。我们都害怕警长,都在等待惩罚,都认为这是最后逃跑的机会,都知道希望正寄托在对方的身上:若不能以爱与同情相濡以沫,就别想逃出警长的魔爪。

漫长的黑夜已经透过窗户潜入警局。到处是神秘的暗影,物与物的间隙已然消弭,地板被拉长了,空气变得稀薄,抑或是我的耳朵变灵敏了——我第一次听见从厨房传来嘀嗒的钟声。

此刻,战斗想必已经结束。马丁·芬纽凯恩和独腿帮的弟兄正蹒跚走入山林,眼睛花了,脑子乱了,彼此喋喋不休,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胡话。而警长想必已在回来的路上,趁着黄昏的暮色,在脑海中梳理这一天发生的故事,等着说给我听,逗我开心,然后再将我处以绞刑。至于麦克鲁斯金,他也许还在后头,在一堵老墙下等待最暗的夜色,嘴里叼一根揉皱的香烟,车上披挂着六七件厚外套。那八个巡警想必也正在回家的路上,还在纳闷为什么会被蒙上眼睛,不许目睹如此壮观的一幕——一场不战而胜的斗争,唯有疯狂的车铃声与混乱的尖叫声回荡在眼前的黑暗中。

想到这儿,我便伸手去摸门闩,同时不忘带上警长的那辆车。我们出了走廊,经过厨房,像两个优雅的芭蕾舞演员,安静、敏捷、谨小慎微,因为有共同的目标,所以动作特别利索。来到在外等候的乡间,我和车驻足了片刻;望着低垂的夜幕,凝视无聊的暮色,心里一时有些茫然。警长和麦克鲁斯金是从左手边出去的,来世就在那个方向,我所有的麻烦也都在那里。我把自行车推到路中央,毅然将车轮转向右边,然后飞身上了鞍座。于是,她便在我胯下如饥似渴地跑起来,动作颇为自如。

我要怎么形容这惬意的感觉呢?人与车的圆满合一,车体每个部位所带来的美妙回应。仿佛我与她早已相识,早已心意相通。她很懂我的心思,所以在胯下转动得特别轻盈、敏捷。她在崎岖中找寻坦途,娴熟地俯仰摇摆,为了迎合我变换的坐姿,甚至不厌其烦地调整左侧的踏板,来适应我那笨拙的木腿。我一声叹息,俯身前卧在车把上,满心欢喜地数着夜幕下远处路旁的树木——它们每一棵都在告诉我,我已经离警长越来越远。

就这样,我一路疾驰,任凭寒风呼啸而过,吹起我短短的鬓发。寂静的夜里还有别的风在飘动,在树与树之间悠游,吹拂着树叶与草丛,表明那绿色的世界并未在黑暗中失落。路旁,白日里总在喧哗的小溪,此刻已经隐匿了身影,只传出淙淙的流水声。各种甲虫恣意地飞舞,旋转,回环,胡乱扑到我的胸前。头顶上,赶路的大雁与飞鸟不住地啼叫。再看天上,星星正透过云层闪着微光,这里一点,那里一点。而她,从始至终,在我胯下向前飞奔着,一丝不苟。车轮轻点着路面,稳健、踏实而准确;车上的每根金属条都像是天使射出的银箭。

在我的右手边,夜色越来越浓,这说明路旁的那所大宅已经距离不远。等我骑到那里、差点要路过的时候,才把它认出来。原来,这就是老马瑟斯的家,离我家不到三英里远。我心里一阵雀跃。就快见到老朋友迪夫尼了。我们俩将要站在酒馆里,品尝黄色的威士忌,我向他讲述我离奇的遭遇,他则会抽着烟认真聆听。他如果有任何怀疑,我就把警长的自行车给他看。然后,第二天我们就继续找那只黑色的钱匣。

受了好奇心的驱使(又或许是正好在山坡上,觉得不安全),我抬起腿,不再蹬踏板,轻轻地踩了脚漂亮的刹车。我原本只想回头看一眼那房子,可一不小心,刹车太猛,把车给惊到了。她吓得在我胯下发抖,但又尽力想保持状态。都怪我太鲁莽。为了减轻她的压力,我赶紧跳下车,然后往回走了几步,注视着夜幕下老宅的轮廓和树木的暗影。门敞着,屋子里冷冷清清,没有一点生气。这座死人的空宅正在把荒凉渗透进四周的黑夜。门前的大树满怀悲伤,轻轻摇曳着。黑洞洞的大窗后,镜面折射出微弱的反光;老马瑟斯生前常坐的那间房外面,蔓延的常春藤依稀可辨。我上下打量这房子,庆幸我已经离家不远,可突然又有些恍惚起来。记得那时我在屋里找钱匣,碰见过老头儿的鬼魂。现在看来,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绝对是噩梦般的记忆。我用铁锹砸死了马瑟斯。老家伙早就死了。这几天的经历太惊险,弄得我神经紧绷,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记得自己在逃离那两个凶恶的警察,只记得离家已经很近。除此以外,什么也没记住,什么也不想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