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2/6页)

很久以来,我一直在想,人海茫茫,究竟哪里才是我的归处。现在亲人都死了,只剩下一个叫迪夫尼的人守着家里的几亩田,等着我回去。那块田没有迪夫尼的份,他只是每周从很远的城里的律师事务所领到一张支票。我从没见过那些律师,也没见过迪夫尼,只知道他们都在帮我忙,父亲过世前已经付过他们现金,安排好这一切。小时候,我觉得父亲这么做真是慷慨,因为他跟我其实并不亲。

离校以后,我没有直接回家。我在外面游荡了几个月,长了见识,知道一套德塞尔比全集要多少钱,评论他的那些书里面有些次要的是否可以借阅。就在游历的过程中,有天晚上,我遭遇了一场意外。我把左腿弄断了(或者说,我的左腿断了),留下六处伤口。等伤口愈合,又能走路了,我就把左腿换成了木腿。我知道自己兜里没几个钱,家里也只剩下几亩薄田,将来的日子肯定不好过。可那时我已认定,就算别无选择,种田也不会成为我一生的事业。我知道,要想流芳百世,就一定得和德塞尔比扯上关系。

有一天傍晚,我两手拎着行李回到老家,那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那年我二十岁;正是怡人的夏日傍晚,酒馆的门开着。约翰·迪夫尼站在柜台后,手握餐叉,靠在低档黑啤的搁板上,优雅地抱着胳膊,正低头读着摊在柜台上的报纸。他那一头棕发,梳得很整齐,像块抹了黄油的面包。因为常干农活,所以肩膀特别宽,胳膊有碗口那么粗。长相很文静,两眼跟牛似的,棕褐色,深沉,若有所思。他知道有人进门,可还是继续看报纸,与此同时,随意伸出左手,抓了块抹布,开始慢慢擦拭柜台。他眼睛盯着报纸,双手交叠,就像在奋力拉着六角手风琴,一边问道:

“帆船杯?”

所谓帆船杯,是指一品脱的科尔雷恩[4]大酒杯。那是全世界最低档的黑啤。我说我要一份晚餐,然后提了下我的名字和来历。说完,我们便关上店门,走进厨房,边吃边聊,喝威士忌,在那儿差不多待了个通宵。

第二天是星期四。约翰·迪夫尼说他的活都干完了,他准备星期六回老家。可这完全是说谎,因为地里乱七八糟的,一年里多半的农活都还没开始。可到了星期六,他却说还有些事没办完,礼拜天又不能干活,所以星期二晚上才能把这地方转交给我。星期一,有头猪病了,他得照顾,这又耽误了一天。总之,一到周末,他反而比平时还忙。就这样,又过了两个月,他手头的农活似乎一点都没减少。我倒是没那么在意,因为就算他干活吊儿郎当,最起码还能给我做伴,更何况他从没开口要过工钱。我自己很少干活,整天就顾着整理材料,然后把德塞尔比的文章仔细地一读再读。

一年的工夫还不到,我发现迪夫尼就开始跟我称兄道弟了。他说我家的田还有开发的潜力,得再雇个帮手。我当然不同意,所以明确跟他说,就这么一小块田,两个人足够了,再说,我们已经穷成这样,哪还有闲钱。打那以后,我跟他说这家产全是我的,他就再也听不进去。我开始告诉自己,就算家产全归了我,但我这个人却归了他。

就这样,四年过去了,两人倒也过得挺好,良田美宅,应有尽有,可就是攒不下钱。我把工夫几乎全花在了研究上,用自己的一点积蓄,买了两位评论大家哈奇乔和巴西特的全集,又购置了一套德塞尔比的手抄影印本。此外,我还认真学起了法文和德文,为的是能读懂用这两种语言写的评论文章。至于迪夫尼,他白天下地干活,晚上在酒馆招待客人,跟他们高谈阔论。有一回,我问他酒馆情况如何,他说每天都在亏钱。这就让人搞不懂了,我隔着薄门板,明明听见有不少顾客,而且,他买回一套又一套新衣服,还有漂亮的领带夹。可我并没多说什么。这样倒也清净,因为我的工作比我个人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