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6页)

她似乎震动了一下,用手拂了拂自己被海风吹得凌乱的头发,她低语着说:

“唔,开场白不坏,言归正传吧!”

“故事开始在我大哥读大学四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们全家都住在台南,只有大哥一个人在台北读大学。最初,是他写信告诉我父母,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子,一个在某大学读中文系的女孩子。他信里充满了那女孩的名字,他说他爱那女孩如疯如狂。我父母认为这是正常现象,也认为大哥还小,爱情并不稳定,所以,大家常把这粧爱情当笑话来谈,抱着‘走着瞧’的态度,谁对它都没有很在意。父母对哥哥唯一的要求只是,要先立业再谈婚姻,因为我们家庭环境很苦,哥哥读大学的学费,都是靠自己半工半读赚来的。”

晓霜把下巴放在膝盖上,扬着睫毛,定定地望着他,仔细地倾听着。

“大哥那时一定很忙,他要工作,要读书,还要恋爱。他写回家的信越来越少,全家也都不在意。后来,大哥毕业了,受完军训,他又到台北来工作。他弄了一个小型的出版社,面对无数大出版公司,据说他工作得非常非常辛苦,苦得没有人能想象。他拉稿,他校对,他到工厂去排字,他发行;从印刷厂的小工到送货员,从编辑到校对,全是他一个人在做。你别看他现在拥有办公大楼,洋房汽车,数以百计的员工,当初,他确实是赤手空拳,打下这个天下的。”

她闪动了一下睫毛,说:

“不要丢掉主题,那个女孩子呢?”

“你听我说呀。”他喝了一口可乐,把瓶子递给她,她就着瓶口,也喝了一大口。然后把瓶子放在脚边。“你没受过苦,没有经过穷困,你不能了解穷人家的日子。咱们家是很穷的,好不容易巴望着大哥做了事,全家都期望大哥能汇点钱来养家。那时,大姐二姐和我,三个人都还在读书,父亲赚的钱,实在不够用。可是,大哥没有寄钱回家,他来信说,他虽然工作得像条牛,仍然入不敷出……”

“情有可原!”她插了句嘴。

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是的,我们也认为这是情有可原的,创业本就是件艰苦的工作。直到大姐高中毕业,到了台北,才拆穿了整个的谜底。”

她蠕动了一下身子,眼光灼灼然,光亮如星。

“我前面说过,哥哥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大学生,中文系。是的,哥哥确实爱上了一个女孩,但是,既非大学生,更去他的中文系!他爱上一个蒙大的……”

“蒙大?”她不懂地皱起眉。

“蒙的卡罗大舞厅!这是术语,你不懂吗?星大就是星加坡大舞厅!国大就是国际大舞厅!黎大就是夜巴黎大舞厅!总之,哥哥是在恋爱,发疯一样地恋爱,发狂一样地恋爱,发痴一样地恋爱,对象却是个舞女!不,别说话!你以为我轻视舞女吗?我并不轻视舞女,舞女是国家允许的职业,是正常的职业!舞女洁身自爱的,也大有人在。但是,听说,我哥哥爱上的这个舞女,却是个人尽可夫的拜金主义者,是个不折不扣的荡妇!”

晓霜的脚动了一下,碰翻了放在甲板上的汽水瓶,“眶哪”一声,瓶子碎了,可乐流了一地。小雪球慌忙跳起来,莫名其妙地抖动着它被濡湿了的毛。晓霜俯下身子,把汽水瓶的碎片小心地拾起来,丢进大海中。江浩也弯着腰帮忙,这一场混乱打断了那个故事。好一刻,晓霜才坐回她的原位,抬头望着他,她的眼珠黝黑。月光下,她的脸色显得有些苍白。

“你用‘听说’两个字,”她说,“证明你对这故事的可靠性并不肯定,所有听说的故事都是假的,都经过了加油加酱,甚至造谣生事。”

“我大姐不会造谣,她是个最老实的女人。何况,我二姐后来也到了台北,证实了这件事。这在我家,是个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只有我爸最冷静,他说大哥总有清醒的一天,对付这种事,只能见怪不怪,听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