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第2/7页)

马良觉得浩明的脑袋真的神了,这几乎是一本做生意的百科全书啊,随便翻一页就能找到发财的秘诀,他说:“浩明,你怎么不早说啊,早说我可能现在是万元户了。”

浩明不屑地笑笑说:“这种事情也就跟你说说,你看过别人赚钱的事到处说吗?亲兄弟都不会吭声的。”

这句话让马良听了非常感动,他说:“虽然我们不是亲兄弟,但我以后就把你当亲哥哥。”

浩明说:“这话太肉麻,我不爱听。”说着,他重新戴上了显微镜,继续埋头于他的钟表修理。

这兄弟间的一把拉,让马良从泥沼中挣脱了出来。那年气温也比往年冷,他弹的棉被销售很火爆,一口气取代了朱八,把三七市所有农户的棉花都收购了。弹着弹着,修鞋铺的行头从那根好听的弦下生出来了。

修鞋铺落成之后的第一笔生意是浩明给的,他从“鸟笼”里翻出了两只鞋,丢了出来。浩明的嘴巴凑近了“鸟笼”的小窗口,他说的话像从喇叭中放出来:补两块鞋底,练练你的手艺。

马良从地上捡起了那两只鞋,发现鞋子很小,只有巴掌大小,鞋子的成色很新,但鞋底都磨平了,马良明白这是浩明的手“穿”的。

马良第一次使大头剪刀,觉得那家伙太笨重了。尤其在废旧橡胶上剪鞋样,感觉剪刀被橡胶死死地咬住了,拔也拔不开。浩明在“鸟笼”里看得哈哈大笑,他说:“这跟两条交媾的狗差不多,撵不开。”

马良有些丧气,浩明说万事开头难,补不好很正常的,做任何事都得先把自己心浮气躁的毛病修理好,人一有韧性,什么事都好办。马良想想也对,浩明俨然成了自己的授业恩师,总能讲出头头是道的东西来。

浩明也挺享受这个过程,虽然谈不上手把手地教,但他总把自己的经验告诉马良,他说穿皮鞋的人最好赚,果然有很多穿皮鞋的人来找马良钉鞋钉。马良最喜欢给鞋子钉铁钉,三下五除二就把钉子敲进去,仿佛给鞋子上了一身盔甲,走起路来虎虎生威,响声能传出八丈远。

浩明看起来有点诲人不倦,每天都要跟马良喋喋不休地说上一通,马良在这样的熏陶下,刻苦钻研业务,不到一个月,竟然把修鞋的手艺练得精熟。马良觉得自己对修鞋是有天赋的,虽然之前一直不知道自己还能做这个,但仿佛命运注定他是做这一行的。他跟浩明说:“如果前世可以查询今世的职业,我估计就是个修鞋匠。”

“你知道你为什么鞋子修得比别人好吗?”

“为什么?”

“因为我们应该对鞋子特别在乎。”

马良觉得浩明说得很有道理,越缺什么就越在乎什么。他修鞋子的时候仿佛带着一种信仰,特别虔诚,线头剪得干干净净,更不允许有一丝毛边,所以找他来修鞋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马良的头一直处于低着的状态,那就是一个看鞋子的角度。有一天,他的视野里出现了两个轮子,他抬起头看到了一个陌生小伙子,两个轮子原来是一辆车。马良后来知道那是猪肉阿三家的毛脚女婿,第一次来三七市。他把铁家伙往马良跟前一摆,马良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轮胎扎破了。”

“这个我不会修。”

“找遍了大街,没有一个修车行,所以才来找你的嘛。”

“它是什么东西?”

“自行车啊,代替人走路的。”

“你说它会走路?”

“是啊。”

“怎么走?”

“人骑在上面,脚踩在这里,跑得飞快。”

“你是马戏团的吧?”

“不是啊,你没见过自行车吗?我们那里有很多人都骑自行车。”

“怎么可能?两个轮子,人坐上去不就倒了吗?”

“不会骑的人都这么想,等你会了,想倒还倒不下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