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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东西是不会存在这世上的,所以肯定是错觉。说是钓客先发现,吃惊之余又消失无踪,接着又有人发现类似骷髅的漂浮物,于是报警处理。前后总共有六名目击者,但据说实际上有更多人看到了。传闻可能其来有自吧。无论如何都是引人喧腾的话题。

被降职的石井很可能接手这愚蠢事件。不,再怎么说,这种程度的蠢故事应该在辖区派出所就被挡下了吧——木场从报道上得到的感想仅此而已。

然而,这件蠢事有后续报道。同样是一则小报道。

第一次见报两天后,这次是附近居民发现金色骷髅被冲上岸了。慌慌张张报警时,又被海浪卷走不见了。

如果是第二次的话,石井会出动吧。

木场觉得很可笑。因为石井前警部是个胆小鬼,一看到骸骨之类的就会昏倒吧。不见了不是很好吗?

但是昨天又看到后续报道,木场的心情起了微妙的变化。十一月中旬,在相同的地点,骷髅第三度遭到目击。离第一次被目击,相隔一个半月以上。听说这次的骷髅不是金色的,而是普通的骷髅。说不定是上面的漆剥落了。这次也是骷髅自行逃走了。目击者在船上,正要用长柄网捞的时候又沉了下去。所以当然也是小报道一则,不注意看可能还会错过。

总觉得怪怪的。

然后,直至看到第四次报道,木场的心情变得有些混乱。并非他认为还真能不断报道这种蠢事,而是嗅到了其中非比寻常的气息。这时候木场的第六感是可信的。

又有许多人目击到骷髅,结果没入海中。但这次的骷髅与之前的不同,听说竟然附着肉块和头发在海上漂。

——到底是什么呀?

骷髅最初是金色的,然后褪色,接着长出肉块和头发。接下来是不是要长出皮肤变成活生生的首级?并且,刊载这篇报道的报纸日期就在五天前。

木场阅毕,明显燃起对石井的妒火。这应该是杀人事件,或至少是破坏遗体、弃尸案件吧。为什么犯罪之神把这种案件交给石井那家伙,而不是我,木场这么想。然而,这只是木场的幻想,事实上他并不确定是否由石井负责,所以如果弄错了,对石井前警部可会造成很大的困扰。

因此,木场现在每天的功课是从旧报纸上搜寻“金色骷髅事件”的后续报道,阅读并任意创造毫无生产力的想像。那是真实案件吗?如此一来石井前警部是如此活跃啊——这是木场唯一的乐趣。

但今天,木场受到相当大的打击。

逗子湾的骷髅终于被捞获了。

这件事并非在旧报纸上发现的,而是刊载在今天的报纸上。并且,刊登这则新闻的报纸,还是那位长门给的。

今天早上,木场进入刑警办公室,老刑警罕见地轻轻靠过来。老工友似乎很早起,每天都最早上班,最早回家。

长门把报纸交给木场,说:“阿修,打捞到金色骷髅了喔。”

长门称呼木场为阿修,其他刑警并不这么叫。他真正的绰号是“鬼木场修”,但当然没人这样称呼他。阿修是小时候被叫的名字,木场有点讨厌被这么叫。

老刑警皱起鱼尾纹笑了。

木场并没有特别将自己在意这起案件的事告诉长门,所以其实内心深感惊异。不过,硬汉是不会显露出那种神情的。他尽可能一脸坚毅地说“这样啊”,一边隐藏动摇的情绪,一边走到自己的座位,一副什么事也没有的样子,翻开报纸。然后,终于发出一声“喔”。长门耳朵可灵了,他听见了,带着微笑走到旁边来,说:“你看,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