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第3/3页)

我跟老板娘说:请烫半斤加饭酒。

杰克布加了一句:煮花生和茴香豆!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他的上海话土头土脑,浦东味十足,并且吃懂了土头土脑的小菜。

其实烫酒是我的计谋。杰克布喝不惯黄酒,半斤酒就能醉倒他。然后我将闪电似的朝他口袋里的钥匙下手。

一杯黄酒喝下去,杰克布用手掌横抹额头和脖子上的汗。他受不了黄酒的味道,喝得龇牙咧嘴,我不住地笑。

我说:热的话就把衬衫脱了吧。

他站起来脱衬衫,短汗衫的袖口露出他胳膊上的淤血,颜色也正是青黄不接。我朝他的两个裤兜扫一眼,初步的侦察完成了。右边那个口袋看起来沉些,钥匙一定装在那里面。我从鞋匠补好的小包里拿出手绢,站起身,走到他旁边。做扒手是要经过严格专业训练的,否则就不可能在一秒钟里做完一整套动作。你得把钥匙掏出来,再把它藏进小皮包。在我的手指向杰克布的右边裤兜伸手时,馆子里七八个人同时停止了“呼啦呼啦”吸面条、喝汤、抽鼻涕的声音,四周一片寂静,我的心跳像是一座巨大的老爷钟,所有人都听得见。

当然,你肯定猜到了,我什么也没做。一切都是错觉。

我刚张口想说什么,喘乱了的气息让我喉咙一阵痉挛。扒手是令人恶心的行当。自我厌恶使我一杯杯地猛喝酒。这也是我重复干的蠢事:为了舒缓自我厌恶而灌自己酒,又因为酒醉而加倍地厌恶自己。

杰克布笑着说:上海是个好地方,容纳了多少像你这样看起来不到二十一岁的酒鬼。(美国法律禁止年轻人在二十一岁之前喝酒)。

脸上的伤疤使他成了个丑汉。他端起酒盅,传递着丑汉的风情目光。

我举起杯子说:为我远行美国,为我们在美国重逢!

他端起豁了口子的土瓷酒盅说:这就好,你是听话的好孩子。

黄酒有一股泥腥味,喝到嘴里就满口混浊。杰克布一口干了他的酒。他酒醉的第一个迹象是不再喝得出酒好酒歹,什么酒他都喝得兴高采烈。

我说:亲爱的,我在旧金山等你。

喝了酒扯谎一点都不难受。

又一壶热酒上来了。我和杰克布瞪着对方,却不记得谁又点了半斤污泥浊水般的酒。

我脑子只有一条思路非常清晰,那就是,等酒把杰克布放倒,我可以从容行窃。等我拿到杰克布的护照后,马上带彼得去染头发。最迟三天,我们就在驶往澳门的船上了。

杰克布现在是七分醉,正是醉得花好月圆。泥汤般的黄酒盛在豁一块瓷的酒盅里,跟“RemyMartin”白兰地毫无区别。酒盅上烧了青花图案:三根兰草叶片,一枝兰花。乡村粗工匠描画同样的三叶一花,描了一辈子,企图把几十万只杯子描得一模一样,而正因为他失败的复制,酒杯才有了一点偶然性,才有了一点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