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地荒(第4/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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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荒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顶,自从五年前莫名其妙被那个高个子男人带到医院,莫名其妙有了一个新身份——土地爷,管辖范围以医院为中心,扩展至整座城市。每天的工作就是保障辖区的安全,哪里有妖怪捣乱他得去劝架,老大爷过马路摔倒了他要化身红领巾扶他过马路,就连那个骄傲的龙太子下雨,他还得叮嘱他千万别让雷电劈着花花草草小朋友什么的。总之,居委会大妈干的事情他干,居委会大妈不干的他也得干。

身为一只玉树临风的地荒,干了平常只有窝囊的地精才会做的工作,阿荒表示很郁闷。

虽然地精和地荒只差一个字,但却绝对不是一个类型的妖怪。地精是土壤灵气所幻化,生下来就是小老头的模样,白头发白胡子,整天笑眯眯的,脾气好到被揍了左脸能把右脸再凑上去,然后说一声客官你可劲儿打,开心最重要。

而他们地荒一族则是玄妙不可知的昆仑山天池湖底的地气所幻化,属于妖怪中的稀奇品种,个个玉树临风,身材颀长,聪明伶俐,是天庭有史以来仙女思凡的最大因素,常常干的事情是在昆仑山天池晒日光浴,有时候睁开眼睛,怀里就多了一位仙女。这都是命中注定的事情,他们虽然也觉得烦恼,但也终究无法改变,总之这种想法不能跟别人分享,太欠揍。

阿荒早就听了不少他们族人的传说,总觉得自己的宿命该是驾着七彩祥云整天英雄救美,现实却是每天最多搀扶老奶奶一百三十次过马路。

阿荒觉得也许回到他出生的天池,一切就会好起来,但他忘记了回去的路,一公里路痴急死英雄汉呐!

阿荒想了很多办法来唤起从前在天池的记忆,比如连夜吃掉一整棵树的核桃,比如去看神经科医生,比如去药斋找那个男人讨要药方,嗯,就是那个带他来这座城市的家伙,还说是自己求他,他才大发慈悲带自己来的,简直是扯!

但这些都不是让阿荒觉得生活无望的重点,重点是当那个名叫丁小雨的麻烦精现身的时候。第一次看见丁小雨的时候,她正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阿荒手贱,救活了她,高个子男人说:“看吧,这就是你求着我帮你找的人,现在找到了,照顾好她。”

阿荒觉得自己要么是被这个男人踢了脑袋,要么是自己把自己的脑袋给踢了,总之,他很郁闷。

因为丁小雨简直就是人间第一麻烦精,一见面就耗费他的灵力来救活她。她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就得了一种怪病,她的记忆只能维持一天时间,换而言之,她只记得今天的事情,过了今天忘了昨天,过了明天忘了今天。阿荒简直想哭,想想看,他们两个站在一起,简直就是健忘界第一相声组合。

这简直太糟糕了,他想不明白他怎么会求着那个男人来找一个过了今天就忘了昨天的傻丫头。

阿荒不知道在他出现之前丁小雨的生活是怎么度过的,但他相信那一定是一段搞笑而又艰难的漫长时光,当然,也仅仅是对于丁小雨来说的漫长。阿荒来的这五年她没有任何好转,依然是在学校里成绩垫底,每次考试只能靠猜。卧室天花板上常年写着——我是丁小雨,我的妈妈是Marry,起床后要问妈妈今天我该做什么……

但对于丁小雨身边的人来说,他们一想到这个倒霉的小姑娘,首先想到的是她胸前挂着的硕大而且丑陋的记事牌,上面写着她的名字,她妈妈的电话号码,还有她家的地址。

丁小雨自然是没有什么朋友,幼稚园的时候她大抵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流着口水睡大觉,小学大家都说她是怪胎,她只能低着头被一群孩子围在教室门后,自己簌簌地掉眼泪,中学之后呢?人人都知道,丁小雨是一个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