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福冈的魅力(第4/8页)

作为涉嫌对象来看,他完全可以预计到在被害人的尸体被发现时,调查的目光早晚会对准自己,也当然能够预测到警方为了调查这十一个半小时的空白,会彻底清查案发当天羽田、板付两个机场的上下机乘客,因此不会对此没有设防。

如此细心的凶手不会将明显证明自己作案的形踪留在羽田和板付。于是,他会利用飞机之外的交通工具出发,掩盖自己在两个终端站的足迹。也许是乘坐火车或汽车离开终端站,在两个终端站之间的某个机场乘上飞机。乘坐的飞机倘若是那机场(两个终端站之外的机场)始发,我们就不会注意到那本订票乘客的名册。因为我们不会轻易地考虑到往返东京—福冈的凶手会在其他机场里上下飞机。

我在这里调查了凶手从福冈回东京的路线。

即便乘坐火车或汽车从两个终端站出发,中间那段距离而且还是大部分距离,倘若不乘坐飞机,十一个半小时是不能往返的。就是说,因为凶手的目的,中途而且是在尽量靠近终端站的地方,必须有机场。并且,福冈附近就有北九州机场。

我认为,凶手肯定是作案后乘坐火车或汽车赶到北九州机场,从那里逃往东京的。根据这个设想,我调查了北九州机场起飞去东京的班机,得知有一班全日本航空公司10点55分起飞去大阪的272航班,到大阪时是20点10分,这就有可能与身份不明的化名乘客乘坐的日本航空公司128或330航班衔接上。据我在日本航空公司福冈营业所了解得知,虽然规定预订机票要在二十分钟之前,但倘若确定乘客肯定需要乘坐也会保留座位。因此,倘若全日本航空公司272航班准时到达大阪,凶手能迅速转乘日本航空公司128航班的话,就完全有可能乘坐。同时,假设272航班因气象条件或其他原因误点,也能转乘后面全日本航空公司21点起飞的42航班和日本航空公司21点30分起飞的330航班。这两个班次到达东京分别是21点50分和22点20分,涉嫌对象要在22点55分在新东京旅馆露面是来得及的。即便330航班有些误点,只要稍稍错开从新东京旅馆的出发时间,凶手的不在现场证明是毫不动摇的。

根据这一想法,我调查了10月1日全日本航空公司272航班的预约情况和市内的出租汽车公司。因为我认为凶手肯定搭乘火车或汽车从福冈去北九州机场的。

但是,火车中凶手最有可能乘坐的“隼号”在小仓不停,到门司的时间是18点38分,从那里无论将汽车开得怎样快,也赶不上北九州机场18点55分起飞的飞机。

倘若从开始就搭乘汽车,5点左右离开机场,到北九州机场需要一个半小时左右,所以能够赶上272航班订机票。

调查结果查明一个事实,市内筑紫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在10月1日下午5点左右,在渡边大道的每日广播局门前,将一名三十岁左右戴着太阳镜的男子送到北九州机场。据司机说,那人一副很急的样子,说倘若能赶在18点30分以前到达,早一分钟就多给一千元小费,所以司机不好意思地搔着头承认,他开得很快,赚了差不多有一万元。但关于那名男子的长相,司机称,他戴着太阳眼镜,而且始终低着头不在反射镜里露出脸来,所以没有看清楚,但无论他的个子还是体魄,或是司机片言只语听到的口齿灵俐的东京口音,都与涉嫌对象非常相似。

而且,这名男子拦车的广播局门前,正好在案发旅馆的斜对面。虽然离案发现场太近,但我认为这对时间紧迫的凶手来说是迫不得已的举动。

估计男子会乘坐全日本航空公司的272航班。我对这名男子非常怀疑,因此调查了272航班上的订票乘客,除了本次调查查明身份的乘客之外,有下列十三名乘客身份不明。其中在机票预订本上留下东京近郊住址和联络地点的乘客如下,所以希望你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