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9 法医人类学(第4/6页)


辛追夫人复原像,约37岁时现存于湖南省博物馆

在这种方法的基础之上,法医“蜀黍”们研究出了一套计算机三维模拟系统,把人的颅骨的特征点、软组织厚度、五官生长规律等化解为数值,作为后台数据。用计算机三维扫描技术把颅骨模型输入到计算机里,计算机便可以根据颅骨特征点自动恢复出人的三维立体头像。有了头像,警察叔叔就可以发布协查通告,大家也就可以通过通告上的模拟人像,发现可疑失踪人口了。再经过DNA比对,便可确定尸源了。

这种方法不仅运用在侦查破案上,有时也运用于考古学中。比如老秦的老师——中国刑警学院法医系赵成文教授[注],就曾经用颅骨面貌复原技术还原了2000多年前的马王堆女尸的面貌。

4.颅相重合技术

不是所有的案件在排查尸源上都会遇到困难。有些案件查找尸源的工作很顺利,但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对骨骼的DNA进行比对鉴定,那么就不能确定骨骼是否是警察叔叔们找到的可疑失踪人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法医“蜀黍”们又发明了另一种法医人类学技术——颅相重合。

和颅骨面貌复原技术不同的是,法医“蜀黍”们要用已知的颅骨,和已知的人物头像照片进行比对,确定两者是否为同一人。如果说颅骨面貌复原技术是一种“推测”的话,颅相重合技术就是一种“鉴定”。

某年夏天,一个男人到派出所自首,称自己在几年前杀害了妻子,并将尸体掩埋在一座山上。警察叔叔们立即出动,到男子所述的山上进行了大范围挖掘,并成功找到了一具女性尸骨。经过年龄和身高的推断,都很符合此人妻子的特征。可惜,这名女性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已经不在了,也没有留下子嗣。虽然可以做出骨骼的DNA图谱,但是因为没有亲属的比对,所以不能确定骨骼就是投案者妻子的骨骼。

如果不能确定骨骼的身份,即使是男子已经自首,也会因为证据不足而不能顺利起诉审判,案件一时陷入了困境。这个时候,法医“蜀黍”们想到了颅相重合技术。

法医“蜀黍”把获取的颅骨用计算机三维扫描技术输入了电脑,再把这名男子妻子的身份证照片也输入电脑。在同等大小、同等角度的情况下,进行了重合。重合后,计算机反映所有的特征点均符合。于是法医“蜀黍”就下发鉴定,确定这具骨骼就是投案者妻子的骨骼。案件也因此顺利地侦办下去了。

上述的两种技术都是比较高端的技术,需要有强大的系统软件予以支持。下面,老秦还要再介绍一种基层法医们经常使用的法医人类学技术——骨龄鉴定。

5.骨龄鉴定

我国的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有如下分法:(1)不满14周岁的人,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不予刑事处罚。(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已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另外,强奸罪中有述,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均按强奸罪论处。

既然有了这些法律规定,就涉及一个“法律年龄”的问题。随着户籍制度管理的严格化,我们的身份证上的年龄都和生理年龄是吻合的。但是在一些边远地区或是因为一些特殊缘故,还是有很多人的生理年龄和户籍年龄不符,也有一些没有经过户籍登记的人口。如果这些人犯罪或者被强奸,他们的年龄该如何判断呢?法医“蜀黍”们因为此需要,而发现了骨龄鉴定这项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