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3/5页)

包括他一口侉音,草鞋布衣。那时我尚未出生,我却是他们中的每一个人,爱这偶像,带一点儿敬而远之。我对他的爱生发得那样早,早于我的出生。

因此我坐在三尺之外,所有的表白都浮上来;拿走我吧,因为我生来就是等你来拿的。

我正视他,咬出这些字眼:我爱你,很早很早了吧——我知道你想对我怎样。

他一语不发,伸过手来拉我的手。他把我拉到他身边,说,不许胡闹,听见吗?

我把两个胳膊时架在膝头。浴袍心形的领口在少妇胸前垂荡出相当的空隙,他若想看进去,他能够。我不知他是否乘了这机会。我的嘴唇还在嗫嚅,讲从小的我、少年的我,成年的我,都怎祥恋他。

他仍说婚姻是没有办法的事。他说:你肯定知道找和我老婆是靠分居维系婚姻的。你该懂事了,不能胡思乱想。宋峻不错嘛,大不了多回父母家过过。他的手绕过我的脖子,在我另一侧肩上轻轻拍哄。他说,你知道贺叔叔只能做你的贺叔叔。

我说:那个乡下女孩呢?

他哑了一会,说:你都知道了——我不是泥做的,不是木刻的。

我落起泪来。现在我回想,不知那泪是什么意思。我呛着满嗓子的泪间:就不能爱我?

他一直拍哄他心目中的女孩儿。见仍是止不住泪,便移到她对面,在她膝前跪下来。第一次,他和她相互恋想的二十多年中,他第一次叫女孩儿乖乖。或许我听错了;仅仅是希望他那样叫,一声比一声乡土气:乖乖、乖乖。

竭力地不碰我。竭力避免再犯火车卧厢那夜的过失。

那过失。我从十一岁就知道这样一个无懈可击的人也会犯过失。从此以后我对这个可能犯过失的英雄着迷更甚。似乎在引诱他,以那份带崇拜的爱,以带谋图的天真无邪。

他感动。听我讲一个小丫头爱一个成年男人的无道理的故事。他看着这讲故事的嘴唇。动作着的嘴唇:那些字句从这儿吐露时那器官的快感和满足,如同一道美味被这器官咀嚼时的快感与满足一样。律师们和医生们,在那些禁忌的词句,那些私处和羞处的名词从此器官经过,发射出去,理所当然地享用他们的特权把那些秽词当最寻常词汇吐露于公众,那器官所经历的快感与满足,与此刻我所感受的相仿。不光是咀嚼美味,不光是吻,能够给予这器官满足。它必须发射某些字眼。它不仅仅是口齿、嘴唇。

贺一骑——近六十岁的男人看着少妇面孔上的这个器官。在发射禁忌的词语,在咀嚼胶姆糖那洋咀嚼“爱你”。

他希望她别说了。他希望她说下去。直至嘴唇彻底不再是嘴唇,是纯粹的生理器官。

没有。他绝不来吻它。不吻她。他等她发泄完。

怎么可能有人能替代他呢?太全面了:是你的父辈,是你的偶像,是你的冤家,是你的征服者又是被征服者。

他强悍,却虚弱得如此;一次次不毁我:他毁了我父亲一生,而这一生又始终被纳入他的保护、他的拯救、他的宽容。

不是敌人,我爸爸还不够做他的敌人,没有势均力敌的平等。

而是我的敌人。我对他的爱和崇拜中,包括敌意。他甚至能感到这点。

现在他白发苍苍跪在我面前,拍哄我,求我再放过他一次,祈求我和他再一次错过彼此。少妇要比女孩易毁得多。

他渐渐离开我,起身,要去开灯。我不准他去。让局面僵持在暖昧的昏暗中。这时有人敲门,一听便知道是我爸爸。刚捺亮的灯又被他神经质地捺熄。门外门内都静等、困惑。不能再开灯了,更不能开门。大家都僵持着,停了呼吸和心跳。我爸爸在门外喊:老贺,老贺!怎么回事,刚才灯还亮!……我站起来,紧紧浴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