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以坐姿被移送到“暴风箭”轮椅上之后,莱姆接下来开始自己操控。他用嘴咬紧吹吸控制器的塑胶吸管,让轮椅驶向原来用作衣柜的狭小电梯内,顺利地下到他这幢位于市区的洋房的一楼。

这幢房子建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林肯·莱姆现在进入的房间,曾经是一间与餐厅隔开的起居室——灰泥板的结构、法兰西王室的装饰、圆形拱顶镶嵌的雕像,以及像焊接的钢铁一样紧密接合的橡木地板。不过只要是建筑师,看到房间现在的样子都会大惊失色,因为莱姆拆除了两个房间之间的隔墙,并且为了增添的电线而在剩余的墙面上挖开了一个大洞。打通之后,这里成了一个毫无规则的空间。房内摆设的不是第凡尼的彩绘玻璃杯或乔治·因奈斯【注1】:忧郁的风景画作,而是风格迥然不同的“艺术作品”:密度梯度管、电脑、复合显微镜、对比显微镜、一台气相色谱分析仪、一个波里光【注2】:的替代光源。一具昂贵的电子扫描显微镜,连接在房内一角的一台醒目的X光能源分散装置上。这里也摆放着刑事鉴定专家用得到的工具:护目镜、防割乳胶手套、粉碎机、螺丝起子与钳子、验尸专用舀勺、夹具、解剖刀、压舌板、海绵棒、瓶罐、塑胶袋、检验盘、采针,以及十多双筷子(莱姆要求助手用他们在中国餐馆夹点心的方式夹取证物)。

【注1】:乔治·因奈斯(George Innes,1825-1894),美国著名风景画家。

【注2】:指多波段光源。

莱姆操控着熟苹果一般鲜红的“暴风箭”,驶向工作台一旁就位。托马斯将麦克风固定在他的头部,然后启动电脑。

不久之后,塞林托和班克斯出现在房门口,一旁还跟着一个刚刚抵达的男人。这个人又高又瘦,皮肤就像车胎一样黝黑,身上穿着一套绿色的西装和一件滑稽的黄色衬衫。

“你好,弗雷德。”

“林肯。”

“嗨。”萨克斯进房间的时候对弗雷德点点头。她已经原谅了他不久前对她的拘捕,那是不同部门之间的一场争执;现在这名高挑美丽的警察和这名高瘦诡异的警探之间,维持着一种十分奇怪的密切关系。莱姆最后下了结论:他们两个人都是针对“人”的警察(他自己则是针对“物证”的警察)。弗雷德对于法医学不信任的程度,就像莱姆对证人的证词一样。至于曾经担任过巡警的萨克斯,莱姆不能对她天生的倾向表示任何意见,但是他下定决心让她把这些天资搁到一边,然后成为即使不是全国,至少也是全纽约最杰出的刑事鉴定专家。这是在她的能力范围内能够轻而易举达到的目标,只是她自己并不知道这一点。

弗雷德·德尔瑞大步穿过房间,站在窗边,瘦长的双臂交叉在胸前。没有人——包括莱姆在内——能够将这名警探确切地归类。他一个人住在布鲁克林的一套小公寓里,喜欢阅读文学和哲学著作,更喜欢在庸俗的酒吧内打桌球。他一度是联邦调查局卧底探员中的顶尖高手,现在偶尔还是会被冠以他执行任务时的绰号——变色龙。他曾经背叛调查局,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他的上司并没有严加追究,因为在他当卧底期间,逮捕到案的罪犯超过千人。不过,尽管他卧底做了那么久,早已练就一身本事去扮演自己以外的角色,此刻他这个官僚角色却扮演得太过了。他知道自己被仇家认出来干掉是迟早的事,所以这份管理卧底人员和情报的工作,当初接得有些勉强。

“所以,我的手下告诉我,我们这一次的对手是棺材舞者本人。”德尔瑞说的是道上的黑话,但没有用黑人的俚语,完全是他自己说话的风格。他使用的文法和词汇就像他的一生,绝大部分都是即兴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