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卷 第二十三章 采取恶劣的手段,实现良好的意图(第2/2页)
——普鲁登蒂乌斯
直到狄奥多西一世[11]统治时期,这一做法才被禁止:
圣上,抓住留给你的一切荣光,
将你的功绩加到父辈的荣誉上。
不要再为取悦人民而互相残杀,
从此竞技场上只流淌动物的血,
不再让杀人的游戏把我们玷污[12]。
——普鲁登蒂乌斯
让人民天天看见一百、二百乃至一千对斗剑士拿着武器互相格斗,这的确是教育人民富有成果的一个突出例子。斗剑士们勇敢坚毅地互相砍杀,不说一句求饶或怜悯的话,绝不转身逃跑,也不躲避对方的进攻,而是伸出脖子,让对方击中。好些人多处受了致命伤,在原地躺倒准备死之前,还叫人去问问民众对他们的尽职满不满意。他们不仅要不断地格斗和死亡,还要死得轻松愉快;如果他们显出不乐意死的样子,人们就向他们发出嘘声和诅咒。
连姑娘们也给他们鼓劲助战:
每击中一剑,她就站起来。
胜方每刺中一次败方的喉咙,
她就显得欣喜若狂。
当有人被击倒在地,
她就将拇指朝下,命令把他刺死[13]。
——普鲁登蒂乌斯
起初,罗马人用罪犯来格斗,但后来就用无辜的农奴,甚至获得解放的农奴,他们是为了挣钱而卖身干这营生的;乃至罗马元老院议员、骑士和妇女:
现在他们把脑袋卖给了竞技场,
即使在和平时期,也需要敌人[14]。
——马尼利乌斯
在两剑相击的叮当声中,
不谙兵器的女性也投入这闻所未闻的竞技,
勇敢地和男人们一起厮杀格斗[15]。
——斯塔斯
要不是我们正在打仗,习惯了每日看见成千上万的外国人为了钱而投入跟他们毫无关系的战斗中,流血流汗,丧失性命,那我肯定会觉得罗马人的这种做法怪诞不经,不可思议。
[1] 法兰克人为日耳曼民族的一支。公元四二八至四八〇年间,他们占领了卢瓦尔河以北高卢的大部分地区。
[2] 布伦努斯为高卢人领袖,活动时期为公元前四世纪。相传他在公元前三九O年左右率兵占领罗马。
[3] 哥特人为日耳曼民族,起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南部,历史上有几次迁移。
[4] 汪达尔人为日耳曼民族的一支,四二九一五三四年在北非保持一个王国,五世纪初,曾侵入高卢的一些地方,后定居西班牙。
[5] 原文为拉丁语。
[6] 布雷蒂尼为法国博斯省的一个小村。一三六O年五月八日,法国国王让二世在此与英国人签订和约,法国把阿基坦省割让给英国,但英王爱德华三世答应放弃对法国王位的要求。
[7] 指菲利浦-奥古斯特,他的儿子菲利浦于一二一六年带兵征伐英国。蒙田此处有误。
[8] 涅墨西斯是希腊宗教里的抽象概念,表示愤怒的抗议,反对诸神对于人类的僭越。在罗马,她被看作练兵场的保护神。
[9] 原文为拉丁语,
[10] 原文为拉丁语。
[11] 狄奥多西一世(347—395),罗马帝国皇帝。
[12] 原文为拉丁语.
[13] 原文为拉丁语。
[14] 原文为拉丁语。
[15] 原文为拉丁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