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第三章 情感驱使我们追求未来(第2/4页)

谁也不会一下子死去,

谁都对身后寄予希望;

不能离开和抛弃

死亡袭击的身躯[7]。

——卢克莱修

贝特朗·迪·盖克兰[8]在围攻朗贡城堡时阵亡。朗贡城堡位于奥弗涅的布伊城附近,被围者随后投降,不得不将城堡的钥匙放在死者的遗体上。

巴泰勒米·达勒维亚纳是威尼斯军队的将领,在布雷西亚战役中为国捐躯,他的遗体要途经敌人领土维罗纳方可运回威尼斯。当时威尼斯军队中绝大部分人都同意向敌方申请安全通行证。但是,泰奥多尔·特里伏斯表示反对,主张强行过境,哪怕决一死战。他说:“将军生前从来不惧怕敌人,难道死后却要惧怕敌人吗?”

事实上,希腊人的法律也与此相近:谁要向敌人索取自己人的遗体予以安葬,谁就是自动放弃胜利,也就不可以再陈列战绩。这就等于被要求交出遗体的一方取得了胜利。尼基亚斯[9]就是这样失掉对科林斯[10]人的明显优势的。相反,阿格西劳斯二世[11]对彼俄提亚[12]人本无多大获胜希望,却最终取得了胜利。

爱德华一世之墓

上述行为不足为奇,因为我们总是想把我们的存在延续到生命之后,并且相信上苍的恩泽能陪伴我们进入坟墓,与我们的遗骨同在。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不计其数,因此,我们不必再对上述例子进行发挥了。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13]曾和爱尔兰国王罗伯特进行了长期的战争,他是位常胜国王,事业辉煌;可是,临死前,他竟然强迫儿子发誓,将其遗体煮熟后把肉与骨分开,将肉埋葬;至于骨头,他要求儿子好好保存,每次与爱尔兰人打仗时,都要带在身边,与部队一起出征。似乎胜利必定与其肢体相关。

让·齐斯卡[14]曾替威克利夫[15]的错误辩护而震惊波西米亚。他要人在他死后剥其皮,做成长筒大鼓,带着它去迎击敌人,以为这样能鼓舞他的部队继续打胜仗,仿佛他在亲自督战。有些印第安人在与西班牙人作战时,就带着他们某个将领的骸骨,期盼能得到将领活着时同样的运气。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些民族,打仗时拖着阵亡勇士的遗体,将以自励或寻求好运。

上述例子涉及的只是在死后保留生前业绩带来的声誉。下面要举的例子还表现了行动的力量。巴亚尔[16]将军的故事能说明这一点。他在战场上被火抢射中,自感生命垂危,有人劝他撤离,他却回答他不会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背朝敌人;他仍然坚持战斗,直到精疲力竭,实在坚持不住并快从马上摔下时,还命令他的司厨长将他平放在一棵树底下,但是一定要面对敌人,就如他生前做的那样。

我还应该再举个例子,不比上述例子逊色。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的曾祖父马克西米连一世[17]不仅品德高尚,更是相貌英俊。在他的习性中,有一点与其他君主不同:他不像他们那样,遇到紧急公务,就把便桶当做御座,因为他上厕所从不允许他的仆人在场。他这样不让人看见他小便,就像处女不愿向医生或他人暴露习惯上应该隐蔽的部位。我这人虽然说话放肆,但却生性害羞。除非是迫不得已或是强烈的感官刺激,我从不在别人面前出示习惯上不宜暴露的身体部位和行为。我之所以这样,是我觉得这种约束对人,尤其是对从事我这种职业的人,是很合适的。但是,马克西米连一世竟迷信到在遗嘱中特意叮咛在他死时给他穿上衬裤。据说,他还在遗嘱中追加了一条:给他穿衬裤的人要把眼睛蒙起来。居鲁士[18]大帝二世曾对子女作出规定,在他死后,不准他们或别人看见和接触他的身体。我以为那是他笃信宗教之缘故。因为他和他的史学家在有生之年到处宣扬对宗教的虔诚和执著,这是他们最突出的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