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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他一眼。他眼睛早已等在那里。我们到了相依为命的地步了?或说同病相怜?

“我可以付你工资。每月五千块,听上去怎么样?”

“听上去蛮公道。亚当,你得知道,我正在最关键的年龄,错过了,就很难去有个真正的家庭。我需要真正的丈夫。”

“那,六千块?”

“亚当,你看,我是个正常的女人,需要女人的乐趣,精神的、肉体的。”

“我不妨碍你那些乐趣。我们可以把时间安排好,需要我隐退的时候,你告诉我一声。”

我想了想,说:“我需要婚姻。”

他想了想,把手伸过来,搭在我手背上:“这个我能办到。你看,我至少是喜欢你的,你至少不讨厌我。再说,菲比很明显地像你,也像我。你说呢?”

在我们过分专注地洽谈婚姻这桩正经事物时,菲比不知何时操起了叉子,戳痛她自己,大声哭了起来。很险,伤在两眼之间,稍偏一点就扎到眼珠子上了。当然,扎不扎到眼珠都没什么大区别。菲比哭得惊天动地,因为她听不见自己哭得惊天动地。我抱起她,晃着、拍着,拿脸去贴她的脸,同时向所有停下了耳语的雅致食客们歉意微笑。我不知觉又开始用那种婴儿语言同她呢呢喃喃,是亚当的目光使我意识到,我本性难移,明知菲比什么也听不见,我自顾自还要说。像个小姑娘模拟地和她的洋娃娃说话。他轻蔑和怜悯地笑了。

那个晚餐结束后,我和亚当落实在六千五百元的工资上。我每星期在他那儿住五天,直到我和谁真的去结婚。我们讨论了亚当和我成婚的可能性,那样会带来不少方便。但不便也会不少。我们还算了笔账,婚姻使我能得到亚当的部分财产,但我的牺牲也颇大:我得牺牲真正婚姻的可能性。他也可能有牺牲,除了损失部分财产,他得牺牲长久性的伴侣;而没有长久性的伴侣,安全系数就大大减低,尤其在这艾滋横生的时代。所以我们通过了“非婚姻”的协议。

M那里我不想撒谎。我对他还剩一些真情。他对我还没有完全心灰意懒。他说话时透出一种语气,我和他是“自己人”,余下的整个人类,包括他妻子,都是“那帮人”。我不知他在我这里的信用还有多少,不过我选择相信他。大概是从亚当那儿学的,亚当动不动就用“选择”这词:我选择不去赌博,我选择不去理会邻居对同性恋的恶感,我选择去喜欢低盐分的菜汤。

我和M在路上漫步。我在电话里把我和亚当从头到尾是怎么回事告诉了他。他便赶了过来。他看见我推着菲比在门前等候他,满脸阳光地朝他扬扬手,他吃惊坏了。我居然化着淡妆,穿着浅米色的名牌开司米毛衣,V形领十分自信地开得极低。我简直比西单菜市场带鱼摊子前的我还苗条轻盈、还无所谓——对吃亏的无所谓。他以为会是个臃肿、邋遢的女人,不三不四有了个孩子,孩子又是麻烦百出……总之,他一路都在想:她还不知是什么见不得人的样子呢。我们闷声闷气地你看我,我看你。都不甘心事情就那样完结的。都在刹那问想到。凭什么它就完了呢?他走过来,手按在我的手上。也像买带鱼之后的那个傍晚。他有苦难言似的笑笑。我想起最初就是他这双伤心的眼睛,永远有苦难言的这双榆树叶形的眼睛,是它们惹起的一切。

“你可别哭。”他说。“你他妈的。”我说。“我以为你缺安慰呢。你这么精神,我都要不行了。”

我只是抹着泪一笑。

我们走着说着,他一只手,我一只手,推着菲比。

“这孩子真像你。她三岁多了吧?”他伸手去拍拍菲比的小脑瓜。聚精会神在自己聋哑和盲视的世界里的菲比给他拍得一恼,回头“白”了M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