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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三天以后,嗡嗡已经能够轻快地使用五笔字型打字了,她很聪明,只是我是个急躁的人,而嗡嗡呢,她利用这件事多次向我撒娇,说我凶她。

有时她在我面前神气地走来走去:"你那天嗓门那么高干什么?"不然就搂着我说:"你那么凶,我都哭啦!"或者,她用食指点着我鼻子:"你以后可别这样啊,我都害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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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过去,春天来了,春天又过去了,夏天来了,夏天又过去了,秋天来了,秋天又过去了,冬天来了,冬天又过去了,然后,春天又来了。

在那些日子里,我呢,我干了什么呢?

我想,我在与嗡嗡一起,创作人间童话,这听来像是某种一钱不值的行为艺术,但我就是如此,像吃了嗡嗡下的某种迷药,我变成了一个嗡嗡的摹仿者。

我也给嗡嗡起外号,我叫她大老鼠,我叫她小菜鸟,叫她宝宝,我还叫她别的。

我有时问她:小菜鸟怎么了?

她便顺嘴对我说:小菜鸟困啦,小菜鸟饿啦,小菜鸟累啦,小菜鸟闷啦,等等。

这种对话听起来十分肉麻,但却是我们那一阶段的生活用语。

我还给嗡嗡做饭吃,我上街买菜,我坐在书房里翻看菜谱,我进入厨房,在热锅边上做出一道道美味,我与嗡嗡都爱吃的美味。

我还与嗡嗡一起出门散步。

我手头的钱虽然不多,但可以让我维持一般的不算拮据的生活。

当然,我也与嗡嗡乱搞,有一段我们几乎天天乱搞。

我的体重直线上升,以至于所有的衣裤全得重新购买。

我与嗡嗡一起去位于贵友商场边上的秀水街购买。

我们在一件又一件劣制服装边流连,与小摊贩讨价还价,当场换上刚买的廉价衣裤,然后,我们穿得像两个野模儿般地从小摊上离开。

便宜而时髦的衣裤,连同假名牌,我与嗡嗡都爱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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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段平庸的生活,平庸得令人陶醉,我深深地沉迷于那种生活当中,以至于让我回忆起那两年的事情,头脑都是模模糊糊的,因为一天与另一天太接近,太相像,所以无法辨认清楚,在我眼里,那段时光与嗡嗡混在一起,像蜜糖一样甜美,而与我如影随形的嗡嗡则变得像巧克力一样芳香迷人。

我定时购书,购买VCD,看《世界电影史》,《世界电影鉴赏词典》,《世界艺术史》,《外国音乐辞典》,《中国书画鉴赏辞典》。要知道,我是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完了这些枯燥乏味的读物,并丝毫不以为意,我是那么有耐心,因为生活是那么平静,如果不是懒散与英文水平成问题,我完全可以把《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看上一遍。

我不再关心我要写的名著,我心平气和,漂浮在生活的假象之中,并感到十分惬意与欢喜,我忘记了我的欲望,因为我的欲望全部得到了满足,事实上,我没有生活在理智里,而是彻头彻尾地生活在情感里,生活在一出自编自演的活报剧里,有时,我也想到社会上去捞上一把,但又一推再推,懒得动手,我这么安慰自己:我要直面假象,并沉迷其中,乐而忘返,而与人生的真相不共戴天,我可不是斯宾诺莎那类人物,我倒是吃得了他们的苦,但却会白吃一场,连真相的影子也捞不到,因为我没有能力真正触及真相一丝一毫,而毫不费力地在假象里迷失倒是我的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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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是假象之始,是一种幻觉,是一切幻觉最能令人相信的幻觉,在我写作的时候,语言便以文字的形式出现,我写呀写,以至于到了连幻觉都敢于相信的地步,通过那一个个方块字,我轻轻漫步于幻觉之中,一个字又一个字地继续下去,那些文字经由某种排列组合,被赋予某种意义,但究竟是何种意义呢?我无法说清,我只是时常感到幻觉会突然浮现于文字之上,如同在海水中浮起的冰块,然后事过境迁,一切也就应声而止,意义消失了,事物显露出它的本来面目,空洞而难以认识,我便蓦然惊醒,我发现,原来我是处于梦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