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三少爷遇害记(1)

我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里离开了桃花岛。

活过百岁尚有前例, 活上两百岁就要被当成妖怪了。

如今坐在龙椅上的张熙的重孙已经几次三番派人来求问升仙之法, 怕是我再不回应他, 就要派兵过来了。

人都怕死, 尤其是皇帝, 享了一辈子天下不够,还想百年千年地享下去。

我已经厌烦了这种日子。

我走的时候只带了一柄玉箫,不再像以前那样不确定能不能在虚空中护住它。

两百年时光, 我长得并不只有年纪而已。

破碎虚空时我的心情很平静, 不像从前或多或少总带着些许哀伤。

就像黄药师说得那样,开心是一日,不开心也是一日, 所以人总要让自己开心起来。

虚空之中,我伸出手取下离我极近的凤凰簪, 将玉箫挂在腰间, 随即一步踏出,握住血河神剑。

再睁开眼时, 我人已在地面。

从一个世界破碎到另一个世界, 对我来说已如推开一扇普普通通的门那般简单。

这当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

另一样值得庆贺的事是这里的人说话我听得懂,不光听得懂, 还十分熟悉, 正是阔别已久的大宁语言。

只是国非故国而已。

凤凰簪太过醒目, 一凤垂九羽,九羽缀东珠,即便在虚空中空耗了几百年时光, 也依旧华光溢彩,美得惊人。

我看了一会儿,然后把它揣进怀里。

血河神剑是一把看起来很丑的剑,通体赤红,坑坑洼洼,剑头还有一点歪。

我怀疑这世上没有比它更丑的剑。

但久别重逢,我一时看它很是顺眼,毫不在意地把它挂在了腰间,和那柄上等碧玉雕琢而成的极品玉箫挂在同一边。

我这一次破碎虚空和以往哪一次都不同。

我带了钱。

金子。

因为我发现我不管去到哪个世界,最值钱的总是金子,我从来没见过金子不能当钱花的世界。

因此我也比哪一次都要平静。

曲英小姑娘说过,兜里有钱和手里有剑的感觉是一样的,都会让人很有底气。

我不用剑,但明白她的意思。

我现在就很有底气。

我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江湖上走了十几天,发觉这里是个太平世道。

世道越太平,江湖越乱。

七大剑派,四大世家,另有各大江湖组织分薄地盘,百姓除了要给官府交税,还得给各地的“老大”交钱。

这本来是跟我没有关系的,如果不是我在吃饭的时候遇到几个地痞流氓闹事,威胁老板交出三成的收入,并且在老板腿脚不便走得慢了一点的时候,一脚踹翻了我的饭桌。

一共六菜两汤,还带一壶夏日解暑的乌梅茶。

我看向那几个地痞,见他们并没有赔偿的意思,于是只好站了起来,手里还拿着那双筷子。

我问从里间拿了钱急急忙忙出来的掌柜,“这些人背后是不是有什么组织?”

掌柜呐呐地说道:“客、客人,你快走吧……”

可惜他的话说得比较迟,领头的地痞已经夺了他手里的钱袋子,一把推开他,照着我走来,眼睛直盯着我腰间的玉箫,选择性地忽略了我同样挂在腰间的血河神剑。

他一边走,一边还嚷道:“你这个丫头是外地人,外地人来了都给我们大老板交进城费!大爷开恩,可以让你拿这玩意抵账。”

地痞头子说着,很是不把自己当外人地伸出手去拿玉箫。

我让开一步,说道:“你们大老板,是做什么的?”

地痞头子身后一个三角眼的小流氓猥琐地笑着,叫道:“这年头竟然还有不知道大老板的,这方圆几百里内,那台上唱的窑子里卖的赌坊里开的,全是大老板的产业,龙哥,这丫头不识好歹,不如送去韩奶奶那儿,过几天就乖了。”

龙哥不屑道:“一个小女娃有什么好玩的,长得也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