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第2/3页)

所以说,灯会多美呀。

这辈子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二下扬州,这次要是错过了得遗憾一生。

和黛玉提了一嘴,黛玉想了想,便央了林如海想要同去。

对于自家即将远行的闺女提出的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必须满足呀。

于是灯会前两天,小姐俩就开始商量着穿什么衣服,梳什么发式,带什么首饰了。

绯歌见黛玉兴奋,不忍心打断她。

就她们这个身份,出门能不带着维帽?

维帽还得是那种盖过屁股的长度。

维帽一带,就是不洗脸都没事。

再一个,不说容貌了,就她们在室女儿的身份,也不会让她们在街上与人撞碰到。

府中家丁,婆子和丫头都得将她们围在中间慢慢的逛灯会。

她们个子都不高,别说看灯了,估计就看人头了。

不过哪怕是这样,重在参与的心情也比什么都让人兴奋。

就像这几年天天吐槽春晚似的,看的就是一个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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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节这日,晚膳早早便吃了。吃过晚膳与林如海道辞,这才一块回了院子换出门的大衣裳。

此时的扬州已经没那么冷了,不过披风仍是要穿的。

蝶恋花的织锦缎子披风,长及膝盖。里面一件对襟素雅褙子,下面一条马面裙。

绯歌让小红将一头长发梳成两个辫子垂在身前,身上没戴任何首饰,只用鹅黄绫子系了几个玉铃铛在发梢。

走动起来叮当脆响,煞是好听。

黛玉与绯歌的打扮大致无二,俩人带着维帽牵着去二门坐车。到了灯会的那条街才在林家一大群下人的陪伴下去看灯会。

人很多,人挤人的那种。

好在林家这边来的人不少,给绯歌和黛玉围在了最里面。小姐俩牵着手一边走一边看到好玩的就会买上一盏。

灯会上也有对诗和对联的,对上了便可以免费拿走灯。或是直接花上两个钱,在人家的灯上提个字,等待你的有缘人。

黛玉挨个都看了,在心里接了一回,但最后怕留下闺阁字体,又不知道是何人所留,竟没对一个对子。

人太多,意外频发。绯歌见此,只逛了三分之一,便在一个路口挤了出来。

然而人是挤出来了,但到底没躲过意外是非。

她们挤出来的时候,是一条极窄极深的小巷子。不过穿过这条巷子便是另一条街。

那条街不是灯会的主街,但从这条小巷子穿过去,再从那里坐马车回府比原路返回跟那群逛灯会的人硬挤要便宜些。

家丁长随们都提着刚刚在灯会买的灯,一行人所过之处将整条小巷子都照得灯火通明。也正是因此,才叫他们在那巷子深处发现了一个一身是血,还拿着刀指向她们的男子。

绯歌见此,连忙拉着黛玉转身,不叫她看见这一幕。

血污遍地,小孩子看了容易吓着。

见死不救,说不过去。但谁知道救了这人会不会给林家带来杀身之祸。

绯歌抿了下唇,直接叫下人去报官。

不管对方是什么人,她都没兴趣知道。

今日灯会,府衙的捕快们都被派来巡逻,林家下人很快的就将在灯会高处巡逻的衙役捕快们都找了过来。

跟着出门的林家管事,一边将怎么发现这人的经过说了一回,然后又将他们的身份提了一嘴。最后将那人留下,他们一行人护送着绯歌和黛玉脚步匆匆的离开了此地。

路过那血人时,绯歌还扭头看了一眼。看起来四五十岁的样子,带着个眼罩,脸上还残留着狠辣和不甘。

淡定的路过此人,绯歌心里还特别庆幸。她没学影视小说里的穿越人士,见个人就往家里救。

就这人那眼神,嗜血的有木有。

等人报救命之恩什么的,前提是你救的是个人,并且你还有命等着人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