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幸存记 第四章 丁紫(第4/8页)

但她拿出养父母领养我时留下的字据,还有她当年抱着襁褓中的我的合影,甚至于还有我的出生证明的复印件。而我在整理养父母遗物的过程中,也确实发现过“于萍乡”的名字,以及她留给我的那件小衣服——她说,那件小衣服是在怀孕时自己亲手做的,并准确地说出了上面绣的图案是朵紫色的花。

没错,她是我的亲生母亲,虽然我从没承认过,虽然我更愿意相信:这个中年女清洁工的出现,完全是我悲伤过度产生的幻觉。

于萍乡说我是一个私生女,我的亲生父亲认识她时,他们在同一家餐厅打工,他是送外卖的,她是服务员——我真想一把火烧了那个餐厅!

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当她发现自己怀孕,他已换了一个地方打工,茫茫人海中再也找不到了。她原本准备把我打掉——要是我能穿越回去,一定借她五百块钱,送她去女子医院把我打掉,保证是无痛人流!可她思来想去舍不得,最后竟把我生了下来,听到这里我就大骂她不负责任。而她委屈地流泪说,其实她是想把我养大的,哪怕受再大的罪。可是,当时她生了重病,眼看母女都要活不下去,只能找个好人家把孩子送了。

她遇到了我的养父母——他们才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结婚十年却没孩子,正寻觅一个健康的孩子领养,欢天喜地地把我接走了。但他们保持联系,约定将来她有权来看我。

一晃十五年过去,她仍在这座城市打工,却再没结过婚。她没有正式来看过我,但许多次悄悄躲在我家门口,看我第一次穿上红裙子出门,看我第一次学会幼儿园的儿歌,看我第一次得到班里的小红花,看我第一次有男生守在楼下等候……其实,她一直在我身边,我却从没注意过她。

我还是把她赶出了门。

那晚,我哭了整整一个通宵,比养父母死时哭得还要悲惨。

同一年,我考进了四一中学高中部。

养父母死后留下二十万元存款。他们活着的时候对我非常宠爱,简直到了溺爱的地步。从小学到初中,无论我提出什么要求,都会答应,让我活得如同公主一般——我决定在高中三年里将这笔钱全部用完。

我出手阔绰地购买名牌衣服,邀请同学们吃饭唱歌,让班里最有钱的海美相形见绌。我成为大家羡慕的对象,连老师也被我骗过了。每次开家长会,总有一个男人以富商面目出现——鉴于我尚未成年,必须有个监护人,养父的弟弟自然担负了这个责任,包括参加我的家长会。而这个一贯吃喝玩乐的败家子,最擅长的就是吹牛皮——条件是养父母留下的使用权房,必须转到他的名下。

刚到高二下半学期,我发现存款已所剩无几。当我面临绝境,正准备离家出走,于萍乡来到我面前,给了我一袋沉甸甸的现金。这是她打工十几年来存下的钱,几乎一分都没舍得花过,为了将来留给我。我一声不吭地把钱收下来,又冷漠地把她赶走了。

到上个星期为止,她给我留下的这笔现金,差不多只剩下两百块。

我从没叫过她一声妈妈。

愚人节的夜晚,当我和海美一起走在未来梦商场,内心充满着恐惧。我已无钱可花,明天就将从公主变成丫环!如果我还要请海美和同学们去餐厅或钱柜,就要卖掉身上所有名牌衣服——假如能换回当初买来所花价钱的十分之一的话。我不知道自己的伪装还能再撑几天,还能瞒过包括死党在内的同学老师们几天。三年来那个噩梦从未停止过,似乎明早醒来就会变成真的。

当我绝望地想要从商场五楼跳下去,我不但看到了我的小光,还盼到了梦寐以求的这一天——世界末日。

地球毁灭了,我们是人类最后的幸存者,听到这一消息,我实在太高兴了!再也不必担心自己的秘密被人知道,再也不用为“在加利福尼亚有许多朋友”的爸爸而圆谎,再也不用为噩梦中的一切而担惊受怕,再也不用考虑下一笔钱要从哪里去弄或者用什么去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