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幸存记 第一章 陶冶(第3/10页)

杀狗的经历,于我并不是第一次。

我的老家在穷乡僻壤的山沟沟里,杀狗是稀松平常之事。就连自家养的狗,也常会被主人杀了打牙祭,毕竟那里的孩子吃猪肉都难得,吃狗肉就属大餐了。常有人偷走邻居家的狗,在林子里吊死剥皮煮了吃——对不起,这种事我也干过,当时差不多一个月没吃过肉。

十二岁那年,村外布满灌木丛的山上,有一条巨大的猛犬出没,偶尔会把上山采药的人咬死。尸体从山上被拖下来,往往残缺不全露出内脏,所有村民处于恐惧中。村里组织了民兵队,配发猎枪与大量子弹,还有多年前猎人用过的捕兽夹,进山猎杀那条恶犬。他们在山里转了十来天,结果连大狗的影子都没看到,倒是有一个人在山上迷路失踪了,后来发现被那条恶狗吃得只剩骨架!

它成为了全村人的噩梦,每家每户日夜都锁住门。没人敢单独外出,即便下地干活,也要带着防身工具。更有人传说:它是1949年被枪毙的土匪头子转世,成为恶狗下山来向村民们复仇,因为正是村民们的上一辈人,将战败的土匪头子灌醉了,捆起来送给解放军,只为领取几块大洋的赏金。

那年冬天,我妈突然生了急病,只有山上的一种草药能救她。但因为有那条恶犬出没,村里没人敢上山采药,我爸也不敢冒险。我偷偷跑上山,踏着漫山遍野的大雪,采到埋在地里的草药根茎。当我急着下山回家救母时,正好撞见那条恶犬。

在一片大雪的荒山上,那条浑身长满黑毛的大狗,像神一样面对着我。

许多年后,当我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立即回想起了童年的这段经历。

然而,我却认出了它——实在太像了,虽然个头变大了几十倍!

两年前,我家养过一条母狗,全黑色的,就是眼前这条恶犬的模样,不过只到人的膝盖,性格也极其温驯,从没咬过人。那条母狗刚生完一窝小狗,就被邻村的人偷去杀掉吃了。那窝还在吃奶的小狗没了妈妈,自然也大多饿死,只有一条小狗不知所踪——据说有人看到过,一头饿极了下山到村里偷玉米的黑熊,将我家那条小狗带走了。后来我想那一定是头母熊,恰好处于哺乳期,小熊崽被养熊取胆的人抓走了,母熊就把这条小黑狗带走,当成自己的孩子,用熊奶喂大,结果小狗竟长成了熊的个头!

这条黑熊般大的狗轻易地将十二岁的我扑倒在地,在我的肩膀上咬了一口。当它的第二口要咬断我的脖子时,我喊出了它的小名——“二毛!”

它的牙齿在我的喉咙前停住了,它居然还记得这个名字!居然还记得我!

冬天的大雪卷过它的眼睛,带着模糊与迷惘的眼睛。我从它的利齿下逃了出来,手里还攥着给妈妈救命的草药。

至今,我的肩头还有一块明显的伤疤,带着狗牙的印迹——很多人都说像是被老虎咬的。

这年春节,为了让大伙安心过年,村支书从县城请来了武警,用带夜视装备的狙击枪击毙了那条大狗。

当人们从山上抬下它的尸体,全村人都载歌载舞,摆了三天的宴席来庆祝。而肩膀上还裹着绷带的我,却流下了眼泪。

几年后,我的父母离开了小山村,进县城摆摊做些小买卖。我也转到县城念书,虽然一直都是农村户口。

但我一直没有忘记过二毛。

这些天来,我一直在想——如果二毛活到现在,就在世界末日的地下,它会不会攻击我?也许,这个疑问将伴我到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刻。

生命中的最后几天,我把大多数时间留给四楼的一家民营书店。我常与周旋各自占据半个书店——大家都叫他三流作家,但我不这么认为。他被这个脑残的时代低估了。我相信在二十年后,他的推理小说会成为真正的经典,不但占据畅销书榜的第一名,还会走进纯文学的殿堂,评论家们会争先恐后地拍他马屁,大把的文学女青年会为这个老男人主动献身,说不定官方还会给他崇高荣誉并奖励他一套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