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Letitia L.(第2/3页)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实体与其所有者相分离,股东的个人财产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股东个人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则是一种混合型的商业实体,可以是一个人的公司,也可以由几个人共同拥有,结合了股份公司及合伙经营的元素,而且收入不用双重课税,这点相当吸引,还有更好的灵活性,它可以像股份公司或合伙公司一样,或是以所有者认为合适的其他任何方法进行管理。

有了公司后,莱蒂的收入就可以归入为公司收入,巧妙的逃掉部份的税项。

不过说起来好笑的是,如此一来品牌是名称是Letitia L.,但公司的正式全称却会是Letitia L.LLC.,她跟“L”这个英文字母可真有缘。

短时期内莱蒂都不会考虑上市,也就是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其公司股票、证券等,向公众出售股权。即使公司上市可以将股份兑现成钱,她会获得更多更多的流动资金,然而这样她的话语权就会相对的被削弱,那么还给交给自己信任的人比较好。

靠她一个人肯定不能成事,她需要托尼、马丁和马克这三个人的帮助——托尼可以为她提供资金,马丁在经营上为她分担事务,马克则能结予她资源,如无意外的话,董事会也只会有他们四人。

美国的公司法是由五十个州的地方法律所认可的,虽然各个州和有其自己的法律,但很多项目如买卖法和合同法,都是被美国国家州级法律统一委员会发布的《统一商法典》统一化。

投资者的身份是股东,营运者的身份是董事,因此一般来说,控制一家公司的营运有两种实体: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实际上,不同的公司董事会的权力差别很大,小的私人公司里面,也就是莱蒂的公司,董事和股东就是同一个人,根本就没用真正的权力分割。

话语权集中的好处就是管理起来比较方便,而且更有行政效率,考虑到一众董事都是莱蒂的熟人的话。

托尼是她的男友,马丁是她的经纪人,马克是她的好友兼代言品牌的艺术总监,然后马丁和马克本来就是很要好的朋友,托尼和马克也是朋友(别忘了一开始是因为马克是迈阿密的那个时装设计比赛的评委之一,托尼才会去凑热闹,因而认识了莱蒂),四人的关系紧密,这是一个好兆头。

而股东的主要权利有: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选举公司董事和监事,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等。

而她,作为公司的CEO,她需要通过经营的方式来创造利润回报股东,让他们享受股息和红利,这是她的责任。

这些知识花了莱蒂不少时间才完全弄清楚,这个完全陌生的领域让她有点头大,不过幸好还有托尼在,作为斯塔克工业——美国最富有的股份上市公司的前CEO,有他的指导莱蒂的学习速度提升了几倍。

“先前我们决定了品牌的首个主打产品是泳衣,那你打算聘请哪里的设计师?”马丁问。

“聘请外面的设计师?”莱蒂扬起眉毛,“不,由我自己来。”

“……你?”马丁的眼神充满了质疑,“你还会设计的吗?”

莱蒂上辈子在大学里念的就是设计专业,虽然念到一半她就退学,但在退出时尚界后她又转行当业余时装设计师去,怎么说都有两三年的经验。

当然她的水平放在HF实在有点不够看,但设计泳衣这种简单又不需要太手投巧的东西她还是有信心的,自己的品牌她也不想假手于人。

如果日后还要开设时装线的话,那就不能由她一个人负责了,必须招揽一些正规的设计师。

莱蒂忽然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能不能把有名的设计师,像海盗爷和里卡多·堤西(纪梵希的现任艺术总监)这些属于“自由身”——没有自己的个人品牌,随时都能跳槽的天才挖过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