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遗留有花粉的现场(第4/6页)

警察把死者的遗物拿给赤看板的同事,请他查看有什么被盗窃的物品,同事说死者生前一直戴在手腕上的劳力士手表不见了。那是死者在数年前出差去瑞士时购买的,他常常以这块手表为自豪之物。

在百货店的职员中,女性职员占了大多数,但是死者在公司里面并没有关系亲密的女性朋友。

负责搜査被害人居室的搜查员查看了周围是否有兰花的种植情况。木原居住的是一间小套公寓房,不要说兰花了,在他的房间里面根本没有植物。与他同住一栋公寓的其他居民家里也没有种植兰花,在附近的民宅也找不到有种植兰花的人。

看来在凶杀现场留下的兰花花粉,应该不是被害人带来的了。

根据解剖结果和初期调查的结果,9月25日,在新宿警署召开了第一次搜查会议,会议主席是从搜査一科调到搜査本部的那须警长。

“现在,最有犯罪嫌疑的人就是被害人生前在酒店客房里等待的同伴,名字叫做弘子的女人,但是,目前在死者的周围还没有发现有被称为弘子的。其次,可以考虑为凶手的就是流窜案犯的入室抢劫杀人了。根据尸体当时的情况,可以断定死者是在睡眠当中被杀的,而且房间里面没有留下任何挣扎的迹象。流窜犯如果是为了盗窃钱财,他拿了钱财走人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把人杀掉。这样看来,凶手很可能是为了转移警察的视线,故意把现场伪造成入室抢劫杀人的样子。整个事件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下面请各位负责初期调查的人员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

这是那须警长的开场白。

接下来,案情发现当天负责调査酒店住宿客人的调査小组做了报告。

“我们对当天夜里入住酒店四百八十个客房的七百一十一名客人,做了彻底的调查,其中六百九十名客人被取消了嫌疑。剩下的二十一人当中,有十人登记的住址与实际住址相符,另外的十一人登记的住址都是假的。”

“那十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客人为什么还不能取消嫌疑?”那须问道。

“因为他们在离开酒店之后又到国外、国内的其他地方去旅游了,目前无法联系。”

“前台服务员对那登记假名字的十一个人有没有什么印象?”

“十一人中的三对六人是没有预定房间来入住的,他们是开的钟点房,只住了几个钟头就退房离开酒店了。还有一对客人虽然预定了客房,但是填写的住址与实际不符。剩下的三位都是男性单独来的客人,都是没有预约正好路过就进酒店来的,只不过他们三人在第二天一大早就退房离开了酒店。”

如果是凶手的话,肯定是一作完案就立刻脱离酒店才对,从凶犯的角度来考虑,他(她)不可能在作案后还悠然地在酒店里住上一晚上再走,所以这三个男性住客应该没有犯罪嫌疑。他们之所以会在酒店登记卡上留下假姓名和住址,是因为有其他隐私方面的原因吧。另外,男女情人伴侣到这种酒店里来开房间,用假名字登记就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也不能排除酒店住客以外的人作案的可能性吧?”那须进一步询问道。

这家酒店在四面都有进出口,行人可以自由地进出。像大都市这样的大型城市酒店,进来的人不仅仅是来投宿的客人,酒店里面还有餐厅、咖啡厅、酒吧等娱乐休闲场所,有些人只是去这些场所消费,或者是举办婚礼、宴会、国际会议、聚会等活动。

另外,还有一些人只是利用酒店大厅作为等人的约会场所来使用的。还有个别人只是进酒店来借用一下酒店的厕所而已。这些非住宿的人也可以随心所欲地在酒店里晃来晃去,甚至可以自由地去某客房楼层。

如果凶手是潜伏在这些人群当中的话,那么查找凶手就无异于大海捞针了。这次凶杀事件虽然不能排除是流窜犯作案的嫌疑,但警察们大致上认为凶手是被害人所认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