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3页)


  年轻帅气的小伙子穿着白衬衣黑马甲显得特别精神,对着她微微一笑,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从嘴里冒出来:“老板人在香港。”
  她怔了怔,这才越发觉得奇怪。
  结果服务生又说:“不过3号包厢的江先生说,如果聂小姐您有时间和兴趣的话,待会儿可以过去和他再吃点东西。”
  聂乐言还没反应过来,只听见旁边传来不可抑制的一声低笑,秦少珍几乎就要眉飞色舞:“我果然没有看错人。他连你今晚准备在哪儿吃饭都能猜得那么准,简直神了!赶快找找,看看身上是不是被人装了追踪器?”
  神什么神?聂乐言拎起手袋抬脚走人。
  只不过是习惯罢了。
  他无非不过是掌握了她的习惯和癖好,因为过去每一年的今天,另外还包括大大小小的纪念日,她几乎都是在这里庆祝的。
  回家的路上,夜色早已如潮水一般涌上来,倦意也是。
  聂乐言靠住车窗,听着广播里传出一段陌生的旋律和歌词,那是某个慵懒清澈的女声在唱歌,却仿佛呓语,只是一遍又一遍地低喃重复。
  景物从眼前不急不缓地略过,陷在车水马龙之间,她忽然感到有点困,几乎就要睡着了,可是大脑的某处却又似乎极其活跃。
  到现在,她真的有点搞不懂了,也不知道江煜枫到底想要干嘛。难道他确实是觉得日子过得太无聊,所以想找个人寻开心?而她恰好近在眼前,所以成了最佳人选?
  因为他看起来并不像是会对旧情念念不忘的那一类男人。
  这个世上或许真会有痴情男子,但那个人绝对不会是江煜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