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开始,好好告别

  有一种孤独是很多闭上眼能回忆起的温度、对话、举动、细节,睁开眼却感觉它们从未发生过一样。擦肩而过,再无交集的孤独。

  如果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片海洋,其中总有一些会被我们遗忘,而后成为偶然被打捞上来的沉船宝藏。这些宝藏或许是一件事,或许是几个人。即使忘记,他们也不会消失。倘若找到,难免感叹唏嘘。

  这些人和事大都陪我们走过一段回忆,只是当时年纪小,没有人知道有些再见是再也不见,有些告别其实是一种永别。

  等到终于明白这一切的时候,他们早已消失在天涯,唯有在岁月里堆积思念的沉沙。但好在,我们还记得一切,哪怕事后再回想,也有暖意上心头。

  大学时,除了上课的时间,剩下所有,包括睡觉,我都会戴着耳塞,听着音乐。什么音乐都听,欧美的、港台的、日韩的、内地的、打卡的,没有狂热的喜好,只是喜欢听各种歌手的专辑。常遇见有人说:“你怎么连那个人的歌都听。”刚开始我非常不好意思,后来就习惯了,总有人会因为你和他们不一样而不理解你,也总有人会因为怕和别人不一样而感到羞耻。我听歌不是为了证明自己多有鉴赏力,听歌只是为了打发时间以及了解更多自己本不了解的东西——听歌和看书一样,没有书是烂书,只要你沉得住气,你总能看到自己所需要的。

  为什么这首歌会火,为什么那个歌手只能发一张专辑,哪个公司的宣传文案做得最令人动容,哪个公司的专辑简直是把听众当白痴。

  每一张专辑听完之后在自己的脑子里总有定论,久而久之,脑子里存了很多只有自己知道,不必分享给别人的隐秘旋律。

  大学毕业之后,我成为娱乐记者,每次的娱乐新闻我都会找最新的音乐作为背景,后来开始为别人撰写脱口秀台本,我也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最应景的歌词和音乐插入节目来表达观点。

  有人问我:你怎么有那么多时间听那么多歌?我从不花专门的时间听歌,我吃饭听歌,走路听歌,写作听歌,睡觉听歌。一直到今天,我还养成了一个特别不好的习惯,和好朋友在一起,耳朵里也永远塞着耳塞,把音乐声调得微低,权当人生一直不停的伴奏。

  你听过多少张CD ?这个问题我被问到很多次。我大致算了算,每天要听两至三盒卡带或CD,大学四年,1200 多天,大概听了不下2000 张专辑吧。

  也有人问我:一年2000 多张专辑,正版的卡带将近十块,盗版的卡带和CD 都不低于五块,即使全是盗版,2000 张也需要一万块,十几年前你怎么会那么有钱?

  我怎么会那么有钱?

  我问了一遍自己,其实我并不是有钱,而是因为有一个人一直在帮我。

  她的名字,不知道是后来我忘记了,还是我根本就没有问过。

  那是学校商业街入口的第一间音像店,她是店主从老家聘请过来的店员,好像和老板也有一些沾亲带故的关系。她长得不算好看,门牙特别大,微微地凸起来,很像莫文蔚在《食神》里的造型。

  音像店上午10 点开门,晚上10 点关门。每天12 个小时,上学放学乘车路过,总能看到她用手撑着下巴看着远方,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每天放学,我都会去音像店转一转,我不会在最新到货区挑选,而是永远在最里面的角落里翻弄那些落满了灰尘的专辑。

  一天两天,我发现那个角落除了自己再无他人光顾,所以索性每次就挑上个把小时,拿餐巾纸擦擦封面、看看文案,把自己感兴趣的放在一边,完全当成是自己的地盘。很长一段时间,偌大的音像店里,只有她和我。她坐在店门口的柜台上,我坐在店最里面的角落里,店内放着刚到的音乐,时不时有学生跑进来尖叫着要买某某偶像的最新专辑,这时我和她就会相视一笑,各自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