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星期无所事事

但是我一直在思考。思考。不是噼里啪啦、凭直觉立即下结论的那种,而是长时间慢慢地思考。关于莫迪。关于《莉莉丝》。关于乔伊丝。关于弗雷迪。关于乔姬家那群混账东西。

我回办公室上班之前,去看了莫迪。她的小脸满是敌意,但那张脸苍白,不是蜡黄,这立即让我对她感觉好多了。“你好呀。”我说。而她脸上闪过吃惊的表情,因为我消瘦了不少。

“那么你真的是生病了,是吗?”我们相对坐在美好的炉火边,她问道,声音温柔迷惘。我想到她,眼前就会浮现出那炉火:那房子肮脏、破旧、糟糕,但是那炉火让它泛着光芒,对你表示欢迎。

“是啊,我当然是生病了,莫迪。不然我会过来的。”

她转过脸,抬手遮住脸不看我。

“那个医生来了,”她终于说,声音细细的,怅然若失,“她叫他来的。”

“我知道,她告诉过我。”

“啊,好像她是你的朋友似的!”

“你看起来比以前好多了,所以一定是医生起了什么作用!”

“药片我倒厕所了!”

“全倒了?”

虽然生气,她还是笑出声来。“你眼还真尖!”

“你的确是看上去好多了嘛。”

“你这么说罢了。”

“哎呀,”我决定冒这个险,“这有可能事关你会不会提前死去。”

她浑身僵直,坐在那儿,不看我,盯着炉火。感觉好像过了好长时间。然后她叹了口气,直视我。那是多么了不得的一个表情,畏惧但是勇敢,甜美,恳求,感激,还有一丝精明的幽默。

“你觉得是这么回事吗?”

“几片药片的事。”我说。

“但是那药片弄得我晕乎乎的。”

“逼自己能吃几片就吃几片吧。”

那是一年前的事了。如果我有时间好好记这本日记的话,它看上去会像是个建筑工地,零碎材料堆着码着,四处散落,东西都乱摆着,没有要紧和不要紧之分。你穿过工地(上周,我为了一篇文章去一个工地转了转),看到这里一堆沙子,那里一摞玻璃,零散几根钢梁,几包水泥,一些撬棍。日记的意义就在于此,记下琐碎的事件,都混在一起。不过现在我回顾过去的一年,开始明白哪些是重要的事件了。

而最重要的一件事我当时几乎都没注意到。一天晚上外甥女凯特突然出现,看上去像是二十岁而不是十五岁,现在这些青少年都有这个本事,但是她看起来有些疯癫,说话结结巴巴的,举止造作,直翻白眼。她说她离家出走来和我住了,她要做模特。我态度坚决但和蔼(我那时觉得是这样的,现在还是这样觉得的),我说她得给我马上回家去,而要是她来和我过,哪怕只是一个下午,不必怀疑,我可不会像她妈那样,我连她用过的杯子都不会帮她洗。她气鼓鼓地走了。乔姬姐姐来电话:你怎么一点点普通人的同情之心都没有?胡说,我回答。外甥女吉尔来电话。她说:“我给你打电话,是要告诉你我和凯特一点都不一样。”

“那很好啊。”我说。

“如果我和你生活,你不用伺候我的。妈妈让我累得慌,我站在你这边。”

“你不可能有她那么累,而且她永远都歇不下来。”

“简姨,我想来过周末。”

从她的口气里,我很容易就能听出来她的想象:光彩照人的简姨,住在时尚繁华的伦敦,做各种时髦光鲜的事。

她来了。我承认,我喜欢她。她是个高挑、苗条、挺可爱的姑娘。扶风弱柳,应该是这个词。一不小心的话就会折了腰。深色的直发:看上去可能有点稀疏无光。大大的灰眼睛:和我的一样。

我看着她打量琢磨着我房间里的一切:是不是好学会了照搬回家?——或许是青少年的叛逆心理;不,不是,她这是在掂量计划如何让自己适应这里,适应和我在一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