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

乔伊丝不在办公室,也没有留言。这种事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杂志社里的气氛有些令人不安,有一点让人想咯咯傻笑,就像面临什么不测事件的学校一样。一整天,菲丽丝和我两人都在一起工作,关于该做点什么让大家平静下来,我们啥也没说。我们的对话一直保持简短、有效。但是,啊,她是那么年轻,那么年轻,那么黑白分明,那么非此即彼,那么不取即舍。酷酷的、俏生生的小嘴。俏生生的、干练的微笑。菲丽丝买了自己的公寓,我们——杂志社——帮了忙的。她为工作而活,除了我外,还有谁更清楚如何做到这一点?她认定自己就该当杂志主编。为什么不呢?

我写下这段,为此觉得很惊讶。

现在我准备写写我的职业生涯,这几天我先是因乔伊丝的事而震惊,而紧张,后来又因和菲丽丝在一起,需要时刻保持警觉清醒,因此我心里对我这职业的一切特别清楚。

我中学毕业就直接工作了。没上过大学,家里的钱不够。再说我也达不到上大学的标准!上大学从来就不是我的一个选项。

我刚开始做《小妇人》的工作时——我和乔伊丝给那一时期的杂志起了这个名字,是个缩略表达——对于能够在新闻界找到一份如此光鲜的工作,我感到无比欣慰,没指望能寻到更高的枝了。1947年,战争阴影还在。杂志粗糙笨拙,因为战争的缘故,用的是劣质纸:登的净是如何用粗肉和蛋粉做菜的窍门。如何把一种东西变成另一种——这是乔伊丝对它的描述。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对此感到烦、烦、烦透了。我们那会儿都多么渴望摆脱战争余波,摆脱配给制,摆脱这沉闷枯燥的气氛。那时的编辑也是个女的。我那会儿还不怎么挑剔我的上司,我的最高目标不过是做制作人的秘书,没有更高的眼界。我对南希·韦斯特林汉姆压根就没想法。上面的都是些大神、女神。我现在觉得她正适合那时期的杂志。作风老派,就像我的母亲和姐姐,能干、尽职、善良——我真觉得是那样,善良、和蔼可亲,而且我猜她这一辈子脑子里就没有冒出过一个原创的想法。这也只是我的猜测:如果我有什么后悔的,那就是我那时候没醒过来,弄清楚周围到底在发生什么。当然了,那时我还没学会如何去看周围在发生什么:就是一个组织的内部事务如何发展,该关注什么,事情到底是怎么运转的。

他们的确是对杂志进行了改进,纸张质量提高了,专题文章活泼了些,但这些还不够。他们需要一个新的编辑,我那时应该发现的,应该关注的。这不仅仅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如何观察局势:我沉醉在青春、自我魅力,以及个人成功里。在学校的时候谁都不觉得我有能力,我的父母也绝对没这么认为过。但在我们杂志社里,我却没什么拿不起放不下的。很快,谁要是生了病,或是不称职,能接手的就是我了。我记不得生命中还有什么能比那更让我快乐和满足的:那种宽慰,那种轻松愉快,就因为能处理一件新工作并且知道自己能做好。还有会穿着打扮这件事。当然了,五十年代可算不上时装雅服的好时光,但就连那个时候,我的穿着也能吸引大家的目光。我那会儿走的是性感风格,不过是冷峻的性感,只稍稍有一点倾向于戏仿:就是说,我预见了六十年代,还有我们都有点嘲讽自己穿着的做派。

我现在非常想知道当初鲍里斯到底怎么当上主编的。不过现在为时已晚。我问过如今还在我们那儿的老员工,但是他们不知道我在问什么,因为他们的思维方式不是那样的。

不管怎么说,1957年鲍里斯当了主编,他代表了“新思潮”。但是他没那个能力。那个时候我的地位和菲丽丝现在的一样:大家都寄予厚望的聪明姑娘。不同的是,我那会儿不自知。我喜欢啥都精通擅长,也不介意不分昼夜地工作。我热爱自己做的一切。那个时候我做的事已经大大超过了我的本分,与付我的工资、描述我职务的说法并不相符。当时我是制作部的秘书。那时候我已经开始关注周围到底在发生什么了。最显而易见的事实便是鲍里斯不起什么作用。和蔼友好、谦恭有礼、摩登时髦——这些他倒都是。南希辞职,人家让她走,在那以后,理事会指派他来做主编。他用的是现在摄影师们用的那间大办公室,有一张大桌子,一个配了秘书的秘书,还有一个公关小姐。他总是在开会,打电话,用午餐,接受关于女性杂志职责和功能的采访。“妇女解放”这个概念尚未诞生,不过我以前一直没意识到这点,是写这些的时候才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