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邻居日记(第6/17页)

我进的那个房间里有一个陈旧的铁炉,燃着火。两把古老得难以置信的结实的扶手椅。有一张好看的旧木桌子,上面铺着报纸。一张堆满衣服和包袱的长沙发。地上有一只黄色的猫。到处都肮脏、昏暗、阴森、可怕。我想起来,每当我们写到装潢风格、家具和色彩,都会说品位在变化,说我们会把旧东西扔掉,说我们对一切都感到腻烦。可世上还有这么一个厨房,如果我们把它的照片刊登出来,读者会寄钱来捐助的。

福勒太太端来一只棕色的旧茶壶,两只挺漂亮的瓷杯和茶托。用那脏兮兮的杯子喝茶,这是我做过的最困难的事情。我们没怎么说话,因为我不想问些直截了当的问题,而她正哆嗦着显示自尊、自傲。她一直在抚摸那只猫——“我的小可爱,真漂亮”,生硬又讨好——然后她头也不抬地说:“我小的时候,我父亲有自己的店,后来我们在圣约翰森林[4]有一栋房子,我知道好日子应该是怎么回事。”

我告辞的时候,她说:“那你是不会再来了吧?”说话时还是不看我。而我回答:“如果你请我的话,我就来。”她没有看我,但是脸上微露笑意。于是我说:“我周六下午来喝茶,如果你觉得合适的话。”

“哦,合适,真的,我觉得合适。”那一刻,我俩很亲近:就是这个词。但她依然骄傲,不想开口邀请,转过身背对着我,开始抚摸猫咪:哦,我的小东西,漂亮的小东西。

当晚回到家,我满心恐慌。我做了承诺,把自己卖了。我满心厌恶。我的衣服和头发里满是那酸臭肮脏的味道。我洗了澡,洗了头,打扮一新,拨了电话给乔伊丝说:“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吧。”我们在阿尔弗里多餐馆吃了一顿不错的晚餐,聊了天。我当然没提福勒太太,但我一直在想她:我坐在那儿,打量餐馆里周围的人,大家都衣冠楚楚、干净整洁。我想,要是她走进这家餐馆……不,她进不来,她连清洁工或洗碗工都当不上。

那个周六,我给她带了玫瑰和康乃馨,还有一个抹了真正奶油的蛋糕。我自我感觉很好,这也传染了她——她挺高兴,但是我其实做过头了。她那儿没有可以装花的花瓶。我把花放在一个白搪瓷缸里。她把蛋糕放到一个裂口的大盘子上。她故意摆出一副冷淡的姿态。我们各自坐在铁炉的一边,炉子上放着只棕色的茶壶,在加温,火苗太热了。她穿着一件丝质衬衫,白底黑点。真丝。她所有的东西都是这样。漂亮的、带花纹的伍斯特茶壶,但是有裂痕。她的裙子是质量很好的厚毛料,但是污渍点点,皱巴巴的。她不想让我看她的“卧室”,但是她在“厨房”里时,我偷偷看了一眼。有一些家具很不错:书架,五斗橱,然后是一个廉价的梳妆台,还有一个衣柜,像只刷了漆的货箱。床上有一条老式的被子,鼓鼓的,是印花布质地的。我看出来,她不在这张床上睡觉,而是睡在隔壁,在我们坐着的这个房间里的长沙发上。房里到处都是一堆一堆的垃圾,看上去应该是破布、成捆的报纸,你能想到什么那儿就有什么:她不想让我看见的就是这些啦。

我们吃蛋糕时,她说:“噢,这是真奶油。”然后她告诉我,以前每到夏天的时候,她和姐妹们就会被送到埃塞克斯郡的一个老妇人那里去。

“夏天时,我们整天待在屋外。热辣辣的、可爱的夏天,不像现如今的夏天。我们个个晒成咖啡色,跟太妃糖似的。那老太太有一间小木屋,但是没有厨房。她在院子里搭了个尖茅草棚子,下面支一个三脚架。她还有一口用链子拴着的大铁锅,我们的饭就全用那口锅做。她先放一块牛肉,然后在周围铺上胡萝卜和土豆。她把布丁包在一块撒了面粉的布里,放进去一起热。我以前总是很纳闷,为什么布丁尝起来是果酱和水果的味道,却没有肉的味道,当然啦,这全是因为那块布上的面粉。她会给我们每人一只大汤盘,让我们坐在台阶上,我们先吃肉和蔬菜。然后她把布丁上的布剥下来,里头的布丁结了硬壳,厚实甜香。她给我们一人一块,就放在刚才吃肉的盘子里——不过我们已经把盘子舔得干干净净,和洗过的一样。然后她说,走吧走吧——然后她用那口锅烧水洗盘子,之后再清洗自己。我们则跑到田野里去采花。哎呀,我喜欢坐在这儿,回想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