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邻居日记

这第一部分总结了大概四年的生活。那会儿我还没记日记,要是记了就好了。我只知道,我现在对当年那些事的看法,与当年身处其中时已不一样。

我的生活在弗雷迪罹患绝症前是一回事,之后是另一回事。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不错的人,和我认识的所有人一样,差不多所有人,主要是我的同事。我现在明白,那时我根本没有自省一下,看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只想着别人是怎么看我的。

弗雷迪病入膏肓,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不公平。对我不公平,我暗暗地想。我是有些知道他活不长了的,但我当没这回事。我那样做太冷酷无情了。他那时一定觉得很孤独。我当时很自豪,因为我一直在工作,“保持有钱进账”——哎呀,他不工作,我不得不这样做。不过我很庆幸我得工作,这样我就有理由不陪着他难过。现在我知道了,我们的婚姻不是那种有着真正相互交流的婚姻。我们根本不算真正成了婚。如今人们的婚姻多半是这样的,双方互相想占便宜。我总觉得是弗雷迪占了我的便宜。

癌症这个词被提过一次。医生对我说,癌症。现在我明白,我那时的反应阻止了他们继续和我讨论该不该把事实告诉他。我也不知道他们告没告诉他,他又知不知道。我觉得他是知道的。他住院以后,我天天都去看他,不过我微笑着坐在那儿:你感觉怎么样?他看起来糟透了。蜡黄蜡黄的。蜡黄的皮肤下瘦骨嶙峋,像一只拔了毛待煮的鸡。他在保护我。现在我知道了。因为我那时是无法承受的。长不大的妻子。

他终于死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才意识到自己当初待他多糟。他的姐姐有时会过来,他们大概聊过吧。她待我如同他待我一样。很温和。可怜的简娜,不可以指望太多。

他去世以后我就没有见过她了,他家的人一个都没再见过。终于滚蛋了,谢天谢地。我是说,他们是这样看我的。我倒不介意和弗雷迪的姐姐聊起他,因为我对他没什么了解,没什么真正的了解。不过想重新认识他,那会儿为时已晚。

他去世后,我发现自己十分想念他,我很想知道在他很少提起过的那些年月里他是怎么过的。比方说参军打仗。五年。从十九岁到二十四岁。那几年对于我来说是美好的时光。1949年我十九岁,开始忘掉第二次世界大战,事业起步。

不过我们又很亲密。我们的房事很是欢畅淋漓。也许别的方面不行,但在这个方面我们和谐得很。但是我们没法交流。不对,是不交流。不对,是他没法和我交流,因为每当他尝试的时候,我就会逃避。我觉得事实是,他是个严肃内敛的人。正是我如今求之不得的那种人。

十年以来,我一直要什么有什么;他死后,我想云雨之欢想得发狂,那会儿我到处滥交,我不愿想到底有多少人,或者是哪些人。有一次办公室聚会,我环顾四周,发现我和在场的半数男人都上过床。这吓了我一大跳。我其实一直痛恨那样的性爱,一顿好饭后有点醉醺醺的,我还有事情急着去办,那种情况下的性事。不是他们的错。

乔姬姐姐来看我,说是轮到我照看妈妈了,那些事情也就随之结束了。我当时又自怜自惜起来。现在我倒觉得,她的确早该开口了!丈夫、四个孩子、一栋小房子——而自从爸爸去世以后,妈妈一直住她那儿,八年了。我没有孩子,而且我和弗雷迪都工作,所以不缺钱。但他们从来没提过妈妈该来和我们住。或者说,我反正是记不得有过这种提议。不过我也不是那种会照顾孤寡老母的人。妈妈以前说,我花在脸上和衣服上的钱都能养活一家人了。的确。我也没法违心说对此我很后悔。现在有时想想,我生命中最好的时刻,就是早上走进办公室,知道自己看起来不错。大家都留意观察我穿了什么衣服,怎么穿这些衣服的。我每天都对这一刻翘首以盼:我打开门,穿过打字室,姑娘们羡慕的笑容。然后穿过一间间行政办公室,那儿的姑娘们羡慕欣赏,希望也能有我这样的品位。嗯,就算我别的没有,品位的确是有的。以前我经常一周买三四件新衣,只穿一两次,然后就扔一边堆着。我姐姐把它们拿去做好事,所以倒也没有浪费。当然,这都是在乔伊丝接手了我,教会我如何真正地打扮——风格,而不仅仅是时尚——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