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具有认可力的嫌疑(第4/5页)

“去管辖登记所,应该能査阅到吧。”

“我跟你一起去吧。”

两人对“阿尔哥”血压仪制造厂商,越发感到行踪可疑。

安井真知子吹嘘这样一家破产的公司里有自己的熟人,尽瞄准有钱的老人当“猎物”献殷勤。究竟存在多少实际意义呢?真吾思考着,渐渐地萌生出一些具体的想法。

“阿尔哥”的所在地,位于川崎市中原区井田杉山町。因为有法人,所以大体上作了商业登记吧。

真吾决定前往所管辖的横滨地方法务局川崎支局,阅览登记册。

请求交付登记册的副本或复写本,有时可通过邮局办理。因在川崎,还是亲自去一趟更为快捷。

登记处位于第一京滨与国道132号线的交差路的附近,东西向有川崎赛马场、球场,并且周围有饮食一条街、堀之内、南町附近的红灯区。登记处可谓立足于吃、喝、嫖、赌的漩涡之中,代表着大都市的特征。

真吾在登记处的窗口,要求阅览商业登记册。血压仪的说明书上标明的电话,现在不再使用。

登记册上的“阿尔哥”曾一度存在。商号的名称、本店所在地也都符合。

真吾向窗口工作人员作了询问。

“破产的法人,在登记册上依然生效吗?”

“多少有一点。”

上年纪的工作人员回答道。

“这是什么原因?”

“公司即使倒闭,如果不提出申请,登记册仍然生效。走头无路,逃之夭夭的公司,几乎不办任何手续,登记册原封不动,依然存在。”

“那末只看登记册,就不清楚此公司实际上是否存在吧。”

“是不清楚。登记册上只有公示力,而并没有公信力。”

“所谓公信力,请问是什么?”

“登记时,以权利关系真正存在为前提,这才能有效。反之,如果只存在登记的形式,当然不会以记载的权利关系,给予受理。譬如,登记了不动产,只公示权利者的姓名、权利的性质,并不存在公信力。即使得到登记册上的权利者受权或设定各种物件等,但是,真正的权利者存在于他处,那末,自己所取得的权利,将被否认。把此称之为没有公信力。”

“我想查阅的公司,地址好像并不存在。”

“那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吗?”

“是股份有限公司。”

“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是有董事长的任期,每五年审査一次,没有申请登记时,则由我们加以整理,有时则取消职权。我们并不去实地直接调查,而是根据申请报表办理。”

由此,真吾了解到:即使公司不复存在,倘若登记所不作解体的登记,那末登记册上仍保留此公司的名称。

倘若财务清理了结或本店转让等等,其在登记所的登记将封闭。据说封闭登记册被保存二十年。“阿尔哥”登记解散,其登记册即便被封闭,二十年内还能索取其封闭副本。

真吾申请交付“阿尔哥”的登记册副本。副本中记有登记时的商业法人的商号、代表者、公司成员、登记年月日等。

稍等片刻后,真吾接过“阿尔哥”的登记副本他很快地浏览一遍,愕然地发现。

“负责人里有一个名叫岸本弘行的。”

真吾告诉由美子,她瞪大了双眼。岸本是由“梅的克”的芦野通夫带到“矢代”的顾客。从专用火柴、芦野的名片、屋代时枝屋里采取到的指纹,认为岸本的可疑性极大。也许此两人恰巧同名同姓。

“由美子,你怎么认为?”真吾探测着由美子的双眼深处。

“我总感到可疑啊!”

“安井真知子所说的‘阿尔哥’的熟人,不会就是这个岸本弘行吗?”

只是姓,偶儿是一致的,可是在安井真知子身边时隐时现叫岸本的此人,终于浮现出具体的轮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