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与莱姆罗甘进一步交恶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格涅沙的客户就多到让他疲于应付。

他从没想过,特立尼达有这么多人有精神上的困扰。更让他吃惊的是,自己的力量居然如此强大。在驱魔这一点上,特立尼达已经无人能与他相比。特立尼达这个地方,各种各样的恶鬼特别多,他的前辈们发明了无数驱鬼的办法。无论碰到多难缠的恶魔,叔叔留给他的书里总有应对的方法。所以,什么吹火球啊,念咒语啊,都成了小把戏。

他的钱大部分是通过这些挣来的。但他真正喜欢做的,还是去解决那种需要运用他的学识和精神力量应对的问题。像那个“不能张口吃饭的女人”,她觉得食物一到嘴里就变成一根根针,扎她的嘴,她的嘴也真的会因此流出血来。他治愈了她。还有那个“情圣小子”,他在特立尼达可是个人物。人们用他的名字命名赛马和赛鸽,但他的朋友和亲戚却因为他丢尽颜面,因为这个成功的自行车赛车手变态地爱上了他的自行车,甚至还在公共场合和他的自行车做爱。他也治愈了他。

就这样,来他这里治病的人最后都好了,他的名声也越来越大。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的名望因他的渊博学识而得到巩固。如果没有这个,他很有可能只是游荡在特立尼达大街小巷的巫师神汉中的一员。他们几乎全是骗人的家伙,懂得一两样唬人的法术,但既无知识,也缺乏同情心。他们的驱魔方式非常原始:在迷失心窍的人背后突然踢一脚,据说可以让恶魔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赶出去。就是因为这些无知的家伙,驱魔这一行背上了极坏的名声。格涅沙的成功无疑提升了这一职业的水准,让江湖骗子们没有了市场。每个巫师都说自己能够通灵,但特立尼达人都知道,在这个岛上只有格涅沙才是真正的通灵师。

没有人觉得他在骗人,因为他的学识有目共睹——看看那些他读过的书吧。而且他不单懂书本上的知识,还几乎能谈所有的话题。比方说,他对希特勒有自己的观点,还曾经预言战争结束也就是两个星期内的事情。“只有一种可能,仅此一种。十四天以后,甚至只要十三天,砰!战争就结束了。”至于为何如此,他始终秘而不宣。他也能理智地谈论宗教,没有丝毫自大。除了印度教,他对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同样兴趣浓厚。在他卧室的奎师那和毗湿奴画像边上,摆放着圣母玛丽亚和基督的画像,以及新月和星星的图片,那是伊斯兰教的不二象征。“都是同一个上帝。”他总这么说。基督徒喜欢他,穆斯林喜欢他,那些随时愿意朝拜新神灵的印度教徒们更不反对他。

除了他的力量、学识和宽容之外,人们更喜欢他的仁慈。他没有固定的收费标准,随便人们给他什么都接受。如果有人说自己很穷,但同时又受到恶灵的残害,他照样会帮助驱鬼,却不收钱。人们说:“他和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只知道从病人那里赚钱。但格涅沙,他是个好人。”

他还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人们愿意向他敞开心扉,与他对话让人觉得心里很舒服,而且他善于和不同的人打交道。如果是底层的平民百姓,他就满口当地土话。如果是那种看起来颇为自大的人,他们有的甚至带着怀疑的口吻说“要知道这是我第一次来见像你这样的人”,他就会掂量再三才开口,尽量不说错话。他深思熟虑的样子最终为他赢得了加倍的信任。

人们从特立尼达的各个角落涌向泉水村。没过多久,格涅沙就把那个放书的凉棚拆了,用竹子搭了一个帆布帐篷来放他的藏书。人们带着各种不可名状的忧伤和隐痛来到这里,却给这个小地方带来了节日的喜庆气氛。尽管他们的脸上满是愁容,言谈举止不甚快乐,但个个穿着亮丽,好像是在参加婚礼:面纱,外套,以及各种粉红、明黄、天蓝和翠绿色的裙子随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