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芣苢(4)

“嘿!当东西!”一个粗声粗气的声音在高高柜台下响起,站柜的赵甲最后一点儿睡意也消散了。

他拿出那句不知道说了多少次的话,“死当价钱高,活当收子钱…”

本来当铺行业最讲究的就是少说话,毕竟谁也不想将当东西这件事给传扬出去,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但是在公元前的西汉,当铺行业也是第一次做,只能多做一些介绍了。

原本粗声粗气说话的男子‘嗯’了一声,这才放上去一个布包,似乎有些不舍,但咬咬牙,还是道:“死当!”

赵甲心里对这个顾客的情况有了底,不动声色地打开了包袱。果然,确实是有好东西的!

布包里头首先就是一块白玉的玉玦!在华夏古代向来是以白玉为贵,这块玉玦的成色虽然不是最上等的那种,但也是好东西了!再看看其他的,有一个青铜酒樽最惹眼,看样子是周时旧物,如今也是有人喜欢的。

计算了布包中的几样东西,赵甲开出价格来:“玉玦一块、酒樽一盏、短刀一把……计两万一千钱?”

其实远远不止这个价钱,光是玉玦就可以卖出这个价格!不过做当铺就是这样,肯定要尽量压低的。

那人果然不乐意,皱眉道:“出价太低了!不加些钱来,就将某的东西还某!”

说着就要伸手去拿。

赵甲连忙道:“客人、客人何必这样急…我瞧瞧,我知这些物件若是去买,两万一千钱定然是买不到的,但卖出去就是另一回事儿了!若真好卖出,客人也不必送到小号来了。”

这是必然的,当铺也都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能运行!

一个钻石戒指,买来的时候十万,找当铺卖出去可能也就是五万。觉得这亏了,那就别卖——真的找人卖,人家会愿意花店里一样的钱买你的戒指吗?

后世尚且如此,此时的普通人更是没什么卖东西的渠道!这些东西又不是吃的喝的,路边叫卖也能卖掉。好歹还是有点儿档次的!所以也得是中等人家以上才会消费。

这人还能找到人家家里去推销不成?

这人显然是被说动了,于是赵甲再接再厉:“小号如今开张不久,主家也想多做一些生意,我做主,再给客人添五百钱!”

男子沉默了,赵甲也不着急,只安安静静等着。过了一会儿,那男子道:“这样便罢了!拿钱来吧!”

赵甲也不忙,先写了一份死当文契,然后签上‘泰和’的店号,以及自己的名字,然后将文契交给男子,请他也签字。

这文契很简单,大意就是说客人将东西卖给泰和号了,自愿交易,钱货两清。那男子来之前大概也是打听过的,扫了一眼觉得没什么问题就签上了大名。

赵甲将文契收了起来,这才启开钱箱,取出一金以及一千五百钱。那客人仔细看了看那一小块儿金饼,觉得没什么问题了便收入怀中。至于那一千五百钱他倒是没有细数,只是看着差不多就用布包包起来,抱在怀中走了。

文契是布帛裁成手帕大小做的,虽然此时一般的丝帛一匹要钱四五百的样子,比后世用纸来写契书等于是凭空多了一笔成本,但这是必要的。

第一,证明东西是合法手段买进来的,若是有人报官,说是赃物什么的,这边也有证据。第二,便于当铺这边记账、查账、责任到人——若是某笔生意除了差错,也好责任到人。相对的,生意做的好,经手人也可以分成更多。

至于不用更便宜的竹简,还是因为帛书更加方便。

而在当铺超高的利润之下,也不用在意一块手帕的支出了。

事实上,活当要用两块手帕来着,因为当东西的人也得拥有一份契书!

不过按照规定,如果是价值百钱以下的当品,不能活当,只能死当!而且当铺这边也只需要将账记在竹简上——记的很简略,只要表明有这笔帐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