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第3/4页)

我冷静而敏锐地迅速从各个角度来思考整个形势。我从爸爸那里得知,一个聪明人面临考验的当口,应该全方位地查明他所掌控的所有信息,理性地区分哪个具有可能性,哪个具有必要性,始终冷静地掂量面前的各种途径;只有那样才能把危害降到最小。(爸爸不但经常使用“肯定的”、“无疑的”,而且经常使用“合理的”和“真正的”。)在那一刻,我想起非法移民被送上岸的夜晚。地下组织的英雄们从停泊的船上把幸存者背起。整个英国部队将其包围在岸边。地下组织的英雄们销毁身份证明,与移民们混迹在一起,这样英国人便无法分辨谁是当地居民,谁是该被驱逐的非法移民。英国人把大家都关在带刺的铁丝网内,一个个拷问姓名、地址、职业。无论移民还是居住在这里的战士,面对拷问,只骄傲地回答:“我是以色列土地上的犹太人。”

在那一瞬间,我也下定决心,不把姓名告诉他们。即便他们严刑拷打。然而,出于战术上的考虑,我在那个紧要关头,装作没听懂他的问话。军士和蔼地说:

“要是你愿意,我们可以经常在东宫咖啡馆见面。那是我消闲的地方。我跟你学希伯来语,作为回报,我教你英语。我是斯蒂芬·邓洛普先生。你呢,年轻人?”

“我叫普罗菲。”我勇敢地加了一句,“以色列土地上的犹太人。”

我担心什么?普罗菲只是个昵称。记得在电影《晴天霹雳》中,里面有奥莉维亚·德·哈维兰25和汉弗莱·博加特,汉弗莱·博加特被敌人俘虏了。他身负重伤,胡须蓬乱,衣服给撕破了,嘴角挂着血丝。面对审讯者,他露出淡淡的微笑,那微笑既文雅,又有几分嘲弄。他那冷峻的姿态流露出些微蔑视,让抓他的人觉察不到。

邓洛普可能不会理解我为什么会说“以色列土地上的犹太人”,而不把我的名字告诉他。可他没有抗议。他柔软的手一度从我的后背移到脖颈,轻轻拍了我两下,又放回到我的肩膀上。我爸爸少有几次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他这样做的目的是说:再想想,用理性来掂量掂量,确实,请改变一下想法。可是,邓洛普军士的手多多少少在对我说:在这样一个黑暗的夜晚,两个人最好在一起,即便他们是敌人。

爸爸通常这样形容英国人:“那些妄自尊大、蛮横无理的人,那副做派就像他们拥有整个世界。”我妈妈曾经说:“他们不过是一心想着啤酒的年轻人,恋家,渴慕女人,盼着放假。”(我知道自己不知道“渴慕女人”是什么意思。我没有找到任何可以宽恕他们的理由。当然也没有宽恕女人的理由。相反。)

我们在泽弗奈亚大街和阿摩司大街交界处的街灯下停下来,让警察喘口气。他站在那里,用帽子扇着汗津津的面颊。突然,他把帽子放到我头上,咯咯一笑,又把帽子放回自己的头顶。有那么一刻,他的样子像个充得鼓胀的橡皮娃娃。“蛮横无理”一词并不适合他。因为他既不蛮横,也不无礼。然而,我没有忘记,我必须认为他蛮横无理。

他说:

“我有点短气。”

我立刻抓住机会,回报他刚才为我矫正英语。我说:

“在希伯来语中,我们不说短气,先生。我们说气短。”

他把手从我肩膀上拿开,掏出一块花格手绢,擦去前额上的汗水。对我来说那是逃跑的最佳时机。或者是夺枪的最佳时机。我为什么像个假人一样,站在泽弗奈亚大街和阿摩司大街的拐角,等着他,好像他是个健忘的大叔,要我来陪伴,免得他忘记去往哪里?在那一刻,当军士“有些短气”时,我为什么具有一种冲动,要跑去给他拿杯水?如果叛变的标志是感到酸,或者说牙齿发酸,就像你嚼柠檬皮或肥皂,或粉笔在黑板上吱吱作响的感觉,那么在那个瞬间,我已经有点叛变了。不过我并不否认,也有某种窃喜。而今,当我写下这个故事时,已经过去了四十五年多,希伯来国家已经存在,不断打败其敌人,我依然有略过那个瞬间的强烈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