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序(第2/3页)

但是,他的英雄梦屡屡受挫。在一个宵禁的夜晚,他被一个英国警察所救。这个英国人来自坎特伯雷,讲圣经希伯来语,崇拜古老的犹太文化,热爱耶路撒冷。普罗菲深受英国人的吸引,答应与他换课(相互学习英文和希伯来文),甚至天真地想借此机会,向英国警察套取情报,完成他所谓的民族主义理想。但事与愿违,小伙伴把他叫做叛徒,而他自己也无法确定自己与英国人的交往是否属于背叛行径,经常陷于灵魂的挣扎中。

围绕什么是“叛徒”问题的讨论首先是在小主人公的家中进行的。那是在某天早晨,家中墙壁上赫然出现了“普罗菲是卑鄙的叛徒”几个黑体字之后。爸爸认为“叛徒”是“一个没有廉耻的人。一个偷偷地、为了某种值得怀疑的好处、暗地里帮助敌人,做有损自己民族的事或伤害家人和朋友的人。他比杀人犯还要卑鄙”。而妈妈则认为“一个会爱的人不是叛徒”。父母的不同观点成为支撑普罗菲理解叛徒意义的两个支点。他自己也试图通过翻阅百科全书,弄清楚叛徒的诸多字面含义。他甚至对着镜子盘问自己究竟长着一副叛徒的模样,还是地下室里黑豹的模样。

场景之二:东宫。名曰东宫,实为摇摇欲坠的棚屋,掩映在西番莲中。这是普罗菲和英国警察邓洛普军士换课并且交谈的地方。普罗菲在和英国警察交往时内心矛盾重重。尽管他不断提醒自己,一刻没有忘记英国人是敌人,不告诉对方自己的姓名,像地下战士那样称自己是“以色列土地上的犹太人”,有时为赢得对方信任才喝下他买的柠檬汽水,有时却不由自主地告诉对方,爸爸也懂拉丁语和希腊语,甚至对人家产生了某种“喜爱”的情感,随即又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我的心在胸膛里跳荡,犹如一只地下室里的黑豹。我以前从未做过如此杰出的益事,也许以后也不会了。然而几乎与此同时,我嘴里尝到了酸味,卑鄙叛徒的可耻滋味:如同粉笔刮蹭时的战栗。”

场景之三:特里阿扎森林。这是普罗菲和“霍姆”组织成员开会、请求批准他执行刺探任务的地方,也是他因犯有所谓的叛变罪而接受审判的地方。普罗菲的两个小伙伴本·胡尔和奇塔模仿美国影片对他进行了持续不到一刻钟的审判,既严肃,又滑稽,颇具黑色幽默的味道。一脸狐相的本·胡尔得出结论:“本庭相信叛徒所说他从敌人那里得到了一些情报。本庭甚至接受叛徒没有把我们泄露出去的说法。对叛徒所说他未从敌人那里得到任何报酬的错误证词,本庭表示愤慨并予以驳回:叛徒收了薄脆饼干、柠檬汽水、香肠肉卷、英语课、一本包括《新约》在内的《圣经》,《新约》攻击我们的民族。”普罗菲找理由为自己辩解,但无济于事。他一气之下,宣布解散自己创建的地下组织,与朋友们彻底决裂。

表面看来,小说在写少年故事,实际则是把个人命运和共同体前途放在一起来探讨个体身份,显示出作品的道德深意和作家的矛盾心态。作为一个希伯来孩子,普罗菲也和当时的多数犹太人一样,把英国人当成敌人,其人生致力于驱逐外国压迫者,但其灵魂又受压迫者困扰,因为这个压迫者也来自拥有河流与森林的土地,那里钟楼骄傲地耸立,风标平静地在屋顶上旋转。在和英国警察交往时,他很快便被他吸引了,甚至“具有一种冲动,要跑去给他拿杯水”。在某种程度上,审判他的伙伴对他的背叛指控并非子虚乌有:“你普罗菲爱敌人。爱敌人嘛,普罗菲,比泄密还要糟糕。比出卖战斗者还要糟糕。比告发还要糟糕。比卖给他们武器还要糟糕。甚至比站到他们那一边、替他们打仗还要糟糕。爱敌人乃叛变之最,普罗菲。”从某种意义上,小主人公已背叛了20世纪40年代晚期巴勒斯坦地区犹太人心目中约定俗成的价值标准。在他看来,世上有非自私、非精心策划的背叛,也有不卑鄙的叛徒。背叛者爱他正在背叛着的人,因为没有爱就没有背叛。这些富有哲理性的话语揭示出仇英背后的荒谬与非理性狂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