裂痕(第2/13页)

埃贡(他们三个人在斯海弗宁恩议论过这部著作)觉得,我们在善与美之间都会不知不觉地遇到邪恶,我们不是邪恶的帮凶,就是邪恶的受害者,因此,前面所列举的邪恶与之相比,那是太一般了。米歇尔也添油加醋:他认为,任何邪恶本身就包含着美的渣滓,任何美也都具有邪恶的一面。让娜在年轻的时候与费尔南德一起读过这部著作。那是一个夏天,她与女修院的女友费尔南德结伴出游。让娜还记得,她们好像是经过一座城池,当时感到又好奇又害怕。那里正在庆祝主保瞻礼节,人们饮酒狂欢,互相打骂。地上满是泥泞,还有呕吐的脏物,她们走路只好撩起裙子。最后一章就像一座温热的小教堂,可以躲避大街上那样狂热的谩骂和吵闹。费尔南德……让娜不大对米歇尔谈起她,就像她没有经常向埃贡和米歇尔谈起约翰-卡尔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忆,都有无法用文字表达的意念。埃贡还懂得音阶的七个音符,他考虑得远,想的是如何以故事的荒诞离奇情节作为脉络,谱成一首不协和的乐曲,描写生活的那些愚蠢粗俗,其中有快乐也有阳光,但结尾不是狂欢和祈求之类的合唱,而是抒情独唱。然而,他并没真的准备好谱写成乐曲。他可能在一生中也没有真的准备好谱成乐曲。

今年的冬天比往年稍长;米歇尔赌纸牌或赌轮盘有输也有赢。输赢都无所谓。他集中精力翻译夸美纽斯的著作。他觉得这部书有时很刺激,有时平淡无奇(是荒谬,但人们都相信,他在写给让娜的信中不会用这个词)。这个米歇尔写了几首诗,有时写得还很好,但除一首之外,都在未写完之前扔进了纸篓,在费尔南德去世以后,他还着手写一部枯燥乏味的现实主义长篇小说,写完第一章就停止了。后来他把书稿给了我,叫我改写成短篇小说,而且署我的名字。他终于实现了文学夙愿。他第一次意识到,玩弄文字,斟字酌句,推敲字意,也是一种做爱的方式,尤其在受到某个人启发或为某个人而写作的时候。让娜是他的情妇,更是他的女友。但长期以来,米歇尔所缺少的从来就不是风流韵事。他在里尔认识了一个天主教徒律师的妻子。律师在卢尔德当担架兵,每年干得都很出色。这位丈夫常喜欢说,他这是锻炼肌体,并保证日后在天堂里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莉娅娜正准备与他分手。米歇尔很快说服了这位少妇陪他到南方住上半个月。那里离她的一个姑妈不远,姑妈可以充当她的屏风,以遮人耳目。莉娅娜年方三十,肌肤细腻,似乎是时代潮流的赐予。她的衣服好像是服装大师新近制作的,起码也是巧手精心仿制的。米歇尔又给她买了几件长裙。出于慎重,米歇尔安排她住在附近的一家小旅馆。尽管米歇尔怀疑她私下另有所爱,但她仍然感到无聊。这位高贵的布尔乔亚女郎总是想着她的坐落在尼格利埃大街的住宅。在她属于自己的“日子”里,她邀请女友聚会,大吃特吃花式蛋糕,互相留下蛋糕商的地址,还说一些不在场的女友的坏话。她使用很多香水,因此,这位喜欢原汁原味皮肤的男人无法容忍。他们的这段插曲持续的时间不长,但分手的时候都非常高兴。至于我,我给女客人留下的印象,无疑是一个怕生的女孩儿,当父亲叫我拥抱这位俊俏女子的时候,我没有遵从。

我再一次对孩提时代的日期问题一筹莫展,只是觉得像置身于一幅巨大的风景画的画面里,所有的东西忽近忽远,一片空旷。说是空旷,倒也不见得,但画面里的人物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所了解的画面中那些或近或远的人物,有的是今天上午才见到的,有的已经是一个世纪之前的人物了。我从小就缺乏时间概念:不论今天还是其他任何时候,对我都一样。我知道,起码有两个夏天的部分时间是在斯海弗宁恩度过的,棕榈别墅租期为五个冬天,也就是说,起码要在这里住两三年的时间。这是发生在我三岁至六岁之间的事。像我在其他场合所说的,如果不是年轻时代的照片和故事起到备忘或伪备忘的作用,那么能将回忆的具体时间界定在什么时候呢?首先,我的纯粹属于我个人的回忆发生在秋天。我当时可能才两岁半,最多也不过三岁半。日期是够早的,但我不清楚应该如何放入我的童年记事本里,还有放在哪里。我在黑山城堡的晒台上用七叶树果搭金字塔玩。我被带去吃晚饭。第二天一大早,我下楼一看,我用好看的闪闪发光的棕色圆球搭的金字塔都神秘地变成了白色,还覆盖着一层冰凉的好像被研磨成粉末的糖似的东西。在以后的几年中,我们每年很早就去南方。我没有再看见过雪。在一九一〇到一九一四年的冬天,我有时在巴黎看见过,后来在战争期间的英国也看见过。我所能回忆起来的只是城市里的泥泞。以后我又在瑞士看见过雪。那时我穿过森林去让娜的墓地,森林里的雪很洁白,裂着横七竖八的缝隙;雪有时也是松软的,一阵风将雪卷起,吹到一个家庭式膳宿公寓的门前;我们住在这家公寓,有时在夜里等医生来给米歇尔看病,我觉得每等一个钟头,似乎是好几个钟头,但仍不见医生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