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机缘巧合(第6/10页)

(1)尸体为50~60岁的男性,身长170厘米,肌肉十分发达;

(2)头部右侧有一块10日元硬币大小的斑秃;

(3)左上第二颗门齿缺损;

(4)全部牙齿均因尼古丁而明显改变颜色;

(5)右手中指缺少第一指节,左右脚均缺少小趾。剩余手指的指纹已全部被某种化学药品腐蚀掉;

(6)腹部两侧发现有2条纵向的手术疤痕,长度为12厘米;

(7)胸后枕部及头部侧面有凹陷性骨折,估计是由钝器击打造成的。

虽然了解到以上这些情况,但尸体仅穿看一条俗称为“猴儿胯”(一种瘦腿半截短裤)的男式内裤,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东西。

在埋尸处附近丢着一只空火柴盒,大概是由于长时间在野地里风吹雨打的缘故,火柴盒的标签已经脱落了。仅能够辨认出“烹……中……”这两个字。无法断定这个空火柴盒是不是罪犯或者被害人带到这里来的。

从现场找到的东西只有这个空火柴盒。后来虽然进行了地毯式的仔细搜索,也没发现凶器、罪犯的足迹、遗留物品之类的线索。

从现场以及尸体的情况来看,勿庸置疑,这是一起杀人弃尸案。于是,负责维持这一地区社会治安的立川警察署成立了一个由103人组成的搜查总部,由刑事部长担任搜查总部部长。

在搜查总部的第一次搜查工作会议上,大家首先对被害人的身份进行了分析。根据被害人右手中指缺了一截的情况,怀疑他与暴力集团有关。缺的这一截,很可能是流氓间为赔礼道歉或盟誓而割掉的。

对此,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流氓无赖的割指盟誓一般都是割掉一截小指。再说,从被害人所留下的伤疤来看,他的断指似乎并不是由利器所造成的,而是由于化脓而脱落的。而且他脱落的并不仅仅是手指,其左右脚也都缺少了小脚趾。”

但是,从被害人的右手中指缺了一截分析,这无论怎么讲都是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因此,大多数人都认为,不能排除他与暴力集团有关系。

大家还进一步对被害人头部的创伤进行了分析。认为不能排除交通事故造成的可能性。从这一点考虑,也可能是凶手撞了被害人之后,将尸体掩埋起来,企图掩盖其交通肇事逃逸罪。

在这次搜查工作会议上,为了查清被害人的身份,搜查总部制定出了搜查方针:

1、调查现场附近的过路人、目击者;

2、调查现场附近的公司退职人员、待业人员;

3、调查现场附近的木匠、泥瓦匠、施工人员、推销员、收款员、售货员等流动人员。

根据以上搜查方针,搜查人员分为5个班,开始正式的搜查活动。

第1班为遗留物品搜查班,负责调查“猴儿胯”、紧身短裤、短袜等内衣的生产厂商及销售处。

第2班为被害人踪迹搜查班,负责在下列人员当中或在下述地方调查被害人的踪迹:与暴力集团有关系的人、江湖艺人、船员、家庭状况混乱的人、私生活不检点的人、品行不端的人、与医院有关系的人;桑拿浴室、土耳其浴室、公共澡堂等。

第3班为现场鉴定班,负责调查当地的地理情况,检查现场实际情况,寻找遗留物品等。

第4班为嫌疑人搜查班,负责挖掘有关嫌疑人的情报。

第5班为交通肇事逃逸搜查班,负责清查现场附近的过往车辆,并查出它们与交通事故的关系。

第三天,即6月30日,尸体被转移到慈惠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由佐伯正光教授主刀进行了解剖。解剖结果如下:

1、死亡原因:颅骨凹陷性骨折所造成的脑压迫。

2、自杀还是他杀:他杀。

3、已死亡时间:20-30天。

4、受伤部位及受伤程度:头顶往后约8厘米处有直径约5厘米的凹陷性骨折:右耳上方约5厘米处的头部右侧颅骨粉碎性骨折,前颅及颅左侧发现由相反一侧击打所造成的应挫伤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