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辱与尊严老舍创作与精神世界的主旋律(第3/6页)

屈辱的第三个层面可以叫做人格上的,这是前两个层面的自然延伸。一个买不起车的车夫,一个不是男子汉的男人,他的人格就如受潮的糖塔,转瞬即化,只留下甜蜜的回忆。祥子说“当初咱倒要强过呢。”他体面、自尊、不甘人后,可这些撑不起人格。孙侦探的一支手枪就把个高大粗壮的祥子变成了“一只臭虫”。虎姑娘情愿白嫁给他,而在老丈人刘四眼里,他不过是个“臭拉车的”。原先,他的信念是“穷死,不偷”!曹先生遭了难,他分文不取。末了,他为了六十块钱,出卖了一条人命,同时也出卖了他灵魂中最后那点尊贵的人性。

祥子的悲剧,是一个“人”在尊严与屈辱上下两块磁石之间奋力挣扎,而终于堕人屈辱的悲剧。老舍似乎是告诉你,人天生是该抓住自己的那份尊严的,有了那份尊严,人才像个“人”。但人的外部有个世界,世界的存在却要以人的屈辱为前提,人要在世界中获得正常的生存,就得把尊严抵押出去,这样,人的本性就将一点点泯灭,像出卖了灵魂的浮士德一样,最后变成“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所以,人活着不论是执著于尊严,还是驯服于屈辱,他的命运总是悲苦的。欢乐在生活中只是几个短暂的瞬间,如同祥子刚拉上几天自己新买的车,就被黑洞洞的枪口给吞噬了去一样。

仅从一个祥子身上,就得出这样的结论,未免失之轻率,我们不妨大略浏览一下老舍的人物家族。

“由于幼年境遇的艰苦,情感上受了摧伤,他总拿冷眼把人们分成善恶两堆。”(罗常培:《我与老舍》)老舍写人,不是按阶级、按职业去分门别类的。他的标准主要是道德、情感。他笔下最触目的是一类“坏蛋”形象:老张、欧阳天风、小赵、刘四、冠晓荷、庞太监……老舍是不把他们当成“人”来描写的,他们是一堆恶的符号,是随时随地来糟踏善的蛆虫,尊与辱这一维在他们身上不存在。老舍笔下最不触目的是几个理想人物,如李景纯、马威、李子荣等,由于描写粗疏,形象模糊,虽然写出了他们为个人或民族的尊严而顽强抗争,但总不免让人有敬而远之的感觉。老舍最大量描写的是处于这至善至恶之间的一大批小人物,像赵子曰、老马、牛老者夫妇、张大哥、祥子、祁家、王利发等等,我姑且把他们叫做“可怜人”。

所有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焦虑点:如何寻求或者是维护自己的尊严。面对这一问题,老舍设计了三种途径。第一种是忘却,在难得糊涂中无所谓尊与辱,过得舒服就是尊,受了委屈就是辱。牛天赐迷迷糊糊地就长到二十岁,二十年间受尽了屈辱和戏弄,而他仿佛一点没觉得,仿佛生下来就是个小老头儿。《离婚》中的张大哥,活着的意义就是维护各种老规矩,他的自我价值就实现在当媒人与反对离婚一类的“义举”上,你叫他“像毛驴似的戴上‘遮眼’,去转十年二十年的磨,他甘心去转;叫他在大路上痛痛快快地跑几步,他必定要落泪。”这些人已经麻木了,人性在他们心中仿佛吞吃了巨量的安眠片,极难再转醒过来了。老舍显然是否定这一途径的,虽然含着较多的善意。

第二种途径也很简便,那就是出卖尊严来换取尊严。赵子曰参加学潮,捆校长,打教员,不过是“为博别人的一笑,叫别人一伸大拇指”。老马为了让外国人看得起,明明是鰥夫,却谎称有五六个妻子,并且在一部侮辱华人的影片中扮演中国富商。老舍认为这些是我们国民性中的糟粕,这些换回的是更大的耻辱,而卖掉的却是全民族的尊严。老舍对中国人的“面子问题”有非常深刻的研究,从这个角度也可做一篇专论,但尊与屈的辩证关系仍是其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