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编 我看见风的去处 双城记往

英国小说大家狄更斯的名著《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的动荡时代为背景,叙述在伦敦与巴黎之间发生的一个悲壮故事。卷首的一段名言,道尽一个伟大时代的希望与绝望,矛盾之中别有天机,历来不断有人引述。其实双城的现象不但见于时势与国运,即使在个人的生命里,也常成为地理的甚至心理的格局。不过双城的格局也应具相当的条件。例如相距不可太远,否则相互的消长激荡不够迅疾,也欠明显。同时双方必须势均力敌,才成其为犄角之势,而显得紧张有趣,否则以小事大或以大吞小,就难谓其双了。另一方面,距离也不能太小,格调也不能太近,否则缺少变化,没有对照,就有点像复制品了。

这么说来,《安娜·卡列尼娜》中的莫斯科与圣彼得堡也算得是双城。长安与洛阳先后成为西汉与东汉的京都,当然也是双城。其实长安的故址镐京与洛阳,先后也是西周与东周建都所在。民初作家笔下并称的京沪,旗鼓相当,确有双城之势,但是对我并非如此,只因我久居南京而少去上海。抗战时代,我在重庆七年,却无缘一游成都。后来在厦门大学读了一学期,也从未去过福州。我的生命之中出现双城的形势,是从台北和香港之间开始,那时,七十年代已近中叶了。

其实对我说来,七十年代是从丹佛启幕的。在落基大山皑皑雪峰的冷视下,我在那高旱的山城住了两年,诗文的收获不丰,却带回来热烈的美国民谣和摇滚乐,甚至宣称:在踏入地狱之前,如果容我选择,则我要带的不一定是诗,而且一定不是西洋现代诗。

一九七一年夏天我回到台北,满怀鼓吹美国摇滚乐的热情,第一件事情便是在《人间》副刊发表我翻译的一篇长文,奈德·罗伦(Ned Rorem)所撰的《披头的音乐》,颇令一般文友感到意外。那时的台湾,经济正趋繁荣,“外交”却遭重挫,政治气氛相当低迷。主编王鼎钧拿到我的稿子,同样觉得意外,并且有点政治敏感,显得沉吟不决,但终于还是刊出了。不久我去各校演讲,常以美国的摇滚乐为题,听众很多。我对朋友自嘲说,我大概是台湾最老的摇滚乐迷了,同时我为《皇冠》杂志写一个专栏,总名《听,那一窝夜莺》,原拟介绍十二位女歌手,包括琼娓·米巧和阿丽莎·富兰克林,结果只刊了琼·拜丝和久迪·柯玲丝两位便停笔了,十分可惜。

自己的创作也受到歌谣的影响。其实早从丹佛时代的《江湖上》起,这影响已经开始。在诗集《白玉苦瓜》里,这种民谣风的作品至少有十首:日后的《两相惜》《小木屐》等作仍是沿此诗风歌韵。当时写这些格律小品,兴到神来,挥笔而就,无须终夕苦吟,却未料到他日流传之广,入乐之频,远远超过深婉曲折的长篇。像《乡愁》《民歌》《乡愁四韵》这几首,大陆读者来信,就经常提起。诗,比人先回乡,该是诗人最大的安慰。

这当然是后来的事了。但是早在七十年代初期,这些诗在受歌谣启示之余,已经倒过来诱发了台湾当时所谓的现代民谣。杨弦把我的八首诗谱成了新曲,有的用西洋摇滚的节奏,像《摇摇民谣》;有的伴以二胡低回而温婉的乡音,像《乡愁》。不过杨弦统称之为现代民歌,而且在一九七五年六月六日的雨夜,领着一群歌手与琴手,演唱给中山堂的两千听众。这时,七十年代刚到半途。

后来现代民歌渐成气候,年轻的作曲者和歌手纷纷兴起,又成了校园歌曲,历七十年代而不衰。但自八十年代以来,这一股清新的支流渐被吸入流行歌曲的滔滔洪流,泾渭难分,下落不明。除了像罗大佑那样仍能保持鲜明的反叛风格者之外,多半都已陷入商业主义,不但内容浅薄,歌词尤其鄙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