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盛会(第2/2页)

白光又用胳膊怼胡纯了,获知什么大秘密似的,“原来神主叫乡住。”

胡纯刚想点头,她也不认识那两个看上去笔画很多的字,就看见乌鸦总管做了个飞踢的动作,眼看都要踢到白光了,又硬生生地停住,谁让白光有刺呢。

“雍唯!雍唯!”乌鸦气得嗓音都岔了。

因为辉牙的夫人来云公主驾到,乌鸦总管也顾不上和白光胡纯较劲了,一整黑袍,殷殷勤勤地跑到来云公主身边嘘寒问暖,笑容之甜蜜,态度之热络,连胡纯这个天生笑脸,惯会巴结的都自叹不如。

来云公主也是嘉岭名人,她的法器是面小鼓,据说轻敲来云,重敲放电,是嘉岭众妖中最厉害的。辉牙也是因为求娶来云公主成功,才成为嘉岭霸王的。来云公主自视甚高,嫁给老犀牛辉牙后,并没搬来百寿山与辉牙同住,还是住在明光山来云洞。嘉岭众妖要是被其他山头水面的妖怪欺负了,习惯上还是立刻到明光山向来云公主求助,辉牙都要排在第二位,大家背地都把辉牙叫成老犀牛,但却不敢对来云公主不敬,人前人后都要尊称她一声来云娘娘。

来云公主赴宴一般晚来,可是百妖大会是辉牙主持的,她多少都要尽到妻子的本分,早些来帮着布置布置。

胡纯和白光都很兴奋,她们从来没见过来云公主施法,这次机缘巧合,可以大开眼界。

来云公主和嘉岭其他女妖的装扮大有不同,其他女妖求的是美艳妖娆,怎么新奇怎么来,裙子洒上五色霞光啊,缀着明珠啊,发簪上镶着星星碎屑,用七彩翠鸟的毛贴在眉尾……只要能搞得到,什么五颜六色的东西都敢往身上招呼。来云公主只穿了一件像云一样飘逸的裙子,淡淡有些晚霞的颜色,越向裙摆颜色越深,裙上笼罩着浅浅的光晕,应该是洒了晚霞的柔光,裙摆长长的拖在地上能有二三尺,像把傍晚的天空穿在身上。头上只用一顶雕工精美的羊脂玉冠高高地绾住头发,再无其他装饰。很华丽,却无豪奢俗气之感,真正的女神范儿。

她长得不算最美丽,却很端庄,眼睛总是半垂着,让人看了就想向她顶礼膜拜。她从袖子里拿出一面小鼓,只比人间儿童玩的拨浪鼓大了一点点,用圣兽蒲牢的胸骨打磨成手柄,说是一面鼓,更像是面镜。来云公主的手极美,在鼓面轻敲慢叩的时候,胡纯看得如痴如醉,魂都好像变成一缕烟,缠在来云公主的纤白指尖上。

果然涌来了很多云,竟然都是朝霞,慢慢形成了巨大的穹顶云幕,把山崮笼罩住,山崮原本不算高,但四下飞霞,不见天高地广,就有一种遥上浮云的感觉,宛如身在九天。

白晃晃的阳光也变成淡粉的朝阳之色,又明亮,又喜庆,甚至整个筵席的气氛都变得很神圣。

胡纯目眩神迷,看着来云公主吸口水,憧憬说:“我要是能成盖世大妖,也想娶来云娘娘当老婆。”

白光原本偷了个香瓜啃,看得入了迷,香瓜也掉在地上摔碎了,这会儿忙着捡,嘴上也没闲着,讽刺胡纯说:“慢说你是个女的,就算是个男的,一个狐狸精,小白脸,来云娘娘也看不上呢。”

胡纯反驳不得,狐狸这一脉在众妖心中形象都固化了,男的小白脸,女的小妖精,好看是好看,都是谄媚样儿。想想辉牙魁梧的身材,就知道来云喜欢哪一挂的了,狐狸精们再漂亮都没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