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三岔口(第4/16页)

在我想好应该怎么做之前,我得先吃上一碗锅里的红豆薏仁百合粥,十一点到楼下的美容院里去做个脸。在喝粥和做脸之间,我还有时间登录微博回一封信,分析一则案例。信是昨晚发来的,当然是匿名。那个正在跟上司暧昧的姑娘写信还算通顺,从第一个字开始就好像做好了挨一顿骂的思想准备。每天信箱里都挤满了这样的信,我最多也只能抽样选几个代表。你骂得越狠,往你账号里打赏的人就越多。这个世界真是疯了。

出门之前,我扫了一眼他房间里的立式正装衣架。昨天我看到他把自己最喜欢的那套通勤搭配——藏青正装外套,米色衬衫,深蓝斜纹领带——从衣橱里拿出来,挂在上面。金色袖扣搁在床头柜上。就像每一个普通的上班日一样。现在这套衣服被他穿走了。袖扣也带走了。穿成这样去幽会未免太正式了——我忍不住想——那一打名牌马球衫,我都白给你买了吗?

K

梅花鹿在我手掌上吃树叶的时候鼻子蹭到了袖扣。鹿一皱鼻子,不满地瞥我一眼,掉转头。我就势在它屁股上拍一掌,鹿噗嗤抖一下,很受用。受用的母鹿浑身散发着可疑的气味,悬在动物园里常见的那种干草加粪便的气味上。我此刻的嗅觉,好像就困在这两种气味之间的夹层里。不过,也可能都是扯淡,是他妈的错觉。鹿可不像人那样随时会发情。

袖扣确实碍事。还有正装皮鞋公文包,在一座动物园里,非但碍事,简直滑稽。守门的老头,连续五天看到我这身打扮准时在早上九点出现在动物园门口,今天终于说了一句:“你还是买月票吧,省钱。”他居然能透过我这一身名牌,看出我现在需要考虑省钱的问题。

穿正装当然是为了让她以为我还在上班。还需要上班。我当然可以穿上马球衫,有意无意地漏一点口风,说我这两天在陪重要客户打高尔夫——可连想一想这样的理由我都觉得疲惫不堪。我在鹿苑边上的长椅上坐下,用一根铁丝剔掉嵌进鞋底纹路的烂泥,想象这几天,她窥探我的视线总是被一道看不见的屏障弹回去。她应该会生气,而且就连她自己也抓不住到底在生什么气。挺好,这件倒霉事总算还有这么一点好处。

我从来没想过告诉她。你没法对一个天天写情感专栏的女人讲这样窝囊的事情。你一开口就败了,她会把交叉着跷在茶几上的腿放下来,收腹吸气。她会说:“慢慢讲,我听着,办法总是有的。”虽然只上过辅修课,她还是会严格按照心理咨询师的规范,直视我的双眼。她在努力压制眼神里的兴奋。刚才,爬行馆里那条纯白的蟒蛇,盯着新投进玻璃缸的小白鼠,也是这样的眼神。两道白光闪过,我没忍心看下去。

以前她不这样。但我也只是依稀记得她不这样,却想不清楚到底是哪样。就好像,自从有了笔名之后,她的真名就失去了实用价值,成了遥远的记忆。简,简爱还是J?你能想象跟一个叫J的女人上床吗?像大多数夫妻一样,我们基本上不需要互相称呼——一旦需要,我就叫她“简老师”。因为“简老师”总是带着点恰到好处的嘲讽,所以跟在后面的那句话,她会比平时听得更认真一点。

“简老师,你猜我为什么爱去动物园?”

“因为你缺乏安全感,而且,也许你从来没真正度过心理断乳期——是不是小时候经历过什么创伤呀?生理心理双重创伤——比如,割包皮?”

“扯淡!”我承认她一本正经地胡说时样子有点性感,让人产生冲过去扇个耳光然后在她嘴唇上吻出牙印的冲动。但她一定还会往下说,你连一个标点都插不进去。于是冲动就地瓦解。她从来不在应该停的时候停下来。通常她只看到我关上门——比如昨天晚上——却想象不出我会戴上耳机,在手机上搜几首冷僻的歌听,比如《飞行员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