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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他说的没什么新意?”

“这是谁都想得到的说法。”

“看来靠老一套吃饭的心理学家是靠不住了,那就看我们这些凭经验干事的警察了吧。”

“我看光凭经验干事还是解决不了问题。不过,我想这个案子应该会和毒品有关。没有毒品的刺激作用,人类是做不出这么残忍的行为的。”

“一开始就被恶魔缠身的人,也就不需要毒品的刺激了。”

“他干的事和恶魔有什么两样?不,比恶魔更可怕。这家伙到底是谁……”说到这里,路易斯又陷入了沉思,他接着说道,“瘾君子干的?也许是吧……但我总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如果是在毒品刺激下干的,应该会留下更多破绽才对。但凶手干得太迅速,也太漂亮了,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甚至连一枚指纹都没留下。”

“鉴定人员说,也许是因为凶手指尖的皮肤病变所致。”

“噢不,即使这样,我还是觉得不是瘾君子干的。我觉得这似乎是我们从未见过的一种案件。”

“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一定得找玲王奈一趟。那个女人手里一定掌握着什么关键的证据。如果可能,我真想把她抓起来问问,但现在却找不到她了。”

“我打了一百次电话都没人接。今天又给维蒙特经纪公司打过电话,他们说,她已经到以色列拍外景去了。”路易斯说,“换句话说,那座带着戴姆勒双排六缸轿车和游泳池的房子,现在正是空无一人。”说完,他意味深长地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