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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他在一起待了多久?”

“我想应该有半个多小时,但感觉好像久多了。”

“他开口了吗?”

“起先没有。他神游天外,我试着要引他话头,可是徒劳无功。他的眼神看来好像是在跟自己进行一场无言的激辩。我想引他开口,一边开始寻思如果有机会帮他辩护的话,我要采取什么策略。这是纯粹假设性的头脑演练而已,你知道,我没预期真会有机会跟他上庭。总之我大致决定了,要以精神失常的理由为他脱罪。”

“大家好像都认为他是疯了。”

“这跟法律认定的疯狂还是有差别。结果会变成专家大作战——你请一排证人,检方也请一排。反正啊,我当时就那么不断地跟他讲话,好引他开个口,没想到他倏地扭头看我,像是在纳闷我是打哪儿冒出来的,就好似他一直不知道我原本就在房里。他问我我是谁,于是我又把原先讲过的话再讲一遍。”

“他看来神志清不清楚?”

托帕金琢磨一下这个问题。“我看不出他神志是不是清楚,”他说,“我只知道他当时看起来神志清楚。”

“他说些什么?”

“我希望我能一个字一个字记得很清楚。我问他有没有杀掉温迪·汉尼福德,他说……让我想想,他说:‘她不可能是自己干的。’”

“‘她不可能是自己干的。’”

“他应该就是那么讲的。我问他记不记得杀了她。他表示不记得。他说他胃痛,起先我以为他是说我们谈话时他胃痛,但后来我想想他应该是说他案发那天胃痛。”

“他那天因为消化不良提早下班。”

“唔,他记得自己胃痛。他说他胃疼得不得了,所以先回公寓。然后他就开始讲起血来。‘她躺在浴缸里,到处是血。’据我所知,他们是在床上发现她的。”

“对。”

“不是从浴缸移过去或什么的?”

“她在床上被杀,警方报告是这么说的。”

他摇摇头,“他头脑不清吧,他一口咬定她躺在浴缸里,浑身是血。我问他他有没有杀她,问了好几次,但他一直没有真的回答。他一会儿说他不记得杀了她,一会儿又说杀她的一定是他,因为她不可能是自己干的。”

“这话他说了不止一次?”

“嗯,好几次。”

“有趣,有趣。”

“是吗?”托帕金耸耸肩,“我不觉得他在撒谎。我是说,他说他不记得杀了那女孩,这我相信。因为他承认他做了一件,呃,更可怕的事。”

“什么事?”

“跟她性交。”

“这会比杀她更可怕吗?”

“事后跟她性交。”

“噢。”

“他并没有试图掩饰。他说他发现她倒在血泊里,然后跟她性交。”

“他是怎么形容的?”

“我记不清了。你是说性交吗?他说他干了她。”

“在她死了以后。”

“显然。”

“他记住这一点而没有一点困难?”

“没有。我不知道他跟她性交到底是在事前还是事后。验尸看得出来吗?”

“天晓得,反正报告里没看到。不过我怀疑他们是否真能验出奸跟杀的时间是不是很接近。为什么问?”

“不知道。他不断地说:‘我干了她,她死了。’意思好像是,他跟她性交是导致她死亡的原因。”

“但他根本不记得杀了她啊。我看他是下意识抹掉了这个记忆,只是搞不懂他怎么没忘掉性交那段。呃,过程我再讲一遍看看,他说他一进门就发现她倒在那里?”

“我其实也记不全,斯卡德。他走进门,她死在浴缸里,他是那么说。其实他也没特别讲到她死了,只是说她倒在一缸血水里。”

“你问了他凶器的事吗?”

“我问了他怎么处置凶器的。”

“他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