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11页)

该赶快离开这儿了。他把手枪随手揣在身上。

暮色落下来以后,他俩把身体往一块儿靠了靠,坐在那里轻轻地颤抖。他俩坐在双层公共汽车灯光明亮、烟雾迷蒙的上层车厢里,公共汽车正开向哈默史密斯[1]。商店的橱窗像闪闪发光的冰块,她喊了一句:“看呀,下雪啦!”汽车驶过一座桥的时候,几大片雪花飘过去,像纸片一样落到幽暗的泰晤士河里。

他说:“只要车一直往前开,我就感到很快乐。”

“咱们明天还会见面——吉米。”她总是不习惯喊他的名字,像他这样一个又粗又壮的人,叫这个名字真有点儿可笑。

“叫我不能心安的是夜晚。”

她笑起来:“夜晚总会过去的,”但是她的神情马上变得严肃了,“我也很快活。”想到幸福和快乐时,她总是严肃的。她更愿意在悲哀、不幸的时候放声大笑。对于她关心和喜爱的事,她无法不严肃对待。在幸福的时刻,她就不禁想到所有那些会破坏幸福的东西,幸福就使她肃穆起来。她说:“如果发生战争,那实在太可怕了。”

“不会发生战争的。”

“上次大战就是一起谋杀案引起的。”

“上次被刺杀的是个皇太子。这回只不过是个老政治家。”

她说:“说话当心些。你会泄露机密的——吉米。”

“去他妈的,什么机密。”

她开始哼唱她买的唱片上的一首曲子:“对于你这只是公园。”大片大片的雪花从窗外飘过去,落在人行道上,“一个男人从格陵兰带来的一朵雪莲。”

他说:“这首歌真没意思。”

她说:“这首歌非常美——吉米。我就是不能叫你吉米。你不是吉米。你的个头太大了。麦瑟尔探长。人们爱拿警察的大皮靴开玩笑,都是因为你这种大块头。”

“那你为什么不叫我‘亲爱的’呢?”

“亲爱的,亲爱的,”她用舌和嘴唇试着发这个词的声音,她的嘴唇像冬青结的小红果一样鲜艳,“啊,不成,”她最后决定说,“等咱们结了婚,再过十年,我会这么叫你的。”

“好吧,那叫‘心爱的’怎么样?”

“心爱的,心爱的。我不喜欢这个。听起来就像我已经认识你很久很久似的。”公交车经过一家卖油炸鱼的小店,向山上驶去。小店的火盆里冒着红红的火苗,一股烤栗子的香气扑鼻而来。汽车已经快到站了,再过两条街,从教堂旁边往左一转就要到家了。已经看得到拐角的教堂,它的尖顶像一根冰柱似的耸立在一片屋顶上。离家越近,她的心越感到沉重;离家越近,她的声音就越轻。她努力不去想那些事物:剥落的糊墙纸;通到她卧室的长长的楼梯;要同布鲁尔太太一起吃的冰冷的晚餐;第二天还得再去职业介绍所,也许又是一个外地的工作,要离开他。

麦瑟尔沉重地说:“你不像我喜欢你那样喜欢我。我再看到你差不多要过二十四小时。”

“如果我找到个工作,那就比二十四小时还要长了。”

“你才不在乎呢,你一点儿也不在乎。”

她攥住了他的胳膊。“看,看那个海报。”但是在他透过雾气蒙蒙的玻璃往外看时,汽车已经开过去了。“欧洲在动员”像一块石头似的压在她心上。

“广告上写着什么?”

“还是那个暗杀事件。”

“你怎么老是念念不忘这件事?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了。跟我们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不,才不是没关系,对吧?”

“如果那件事发生在咱们这儿,我们早就把刺客给逮住了。”

“我真不懂,为什么他要这么干。”

“还不是政治问题、爱国主义什么的。”

“好了,我到了,也许还是下车的好。别那么垂头丧气的样子。刚才你不是还说你挺快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