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等人都走了, 霍珩激动之下竟当着墨梅的面儿将花眠一把抱了起来, “眠眠!”

他的小妖妇,还是这么趾高气扬,气焰高得让那个缠了他好久, 让他既不耐烦又想不出办法对付的蒙初公主, 竟就如此灰头土脸就走了。

他原本还想, 用从前吓唬柏离的法子也吓唬蒙初, 但从前柏离就没有被吓走, 如今这个蒙初公主艺高胆大, 牛鬼蛇神都见过,他搜肠刮肚一时也没有好的办法,不破坏大魏和西厥青牛部落刚刚建立的情谊, 就让蒙初自愿退去。

花眠被他弄得吓了一跳, 连推了他好几把,霍珩才终于将她安放下来了,只一劲儿望着她傻笑:“我原本打算等陆规河传了消息,就立即亲自动身去接你的,这个姓陆的骗我,竟瞒天过海地把你提前送来了。”

他不知小东西是他的亲儿子,差一点儿就让萧承志拿去扔了, 不觉愧疚,只是花眠面颊粉扑扑的,染了一层醉人香胭,衬得愈发皮白柔嫩, 她眼波如雾,浸着梨花雨润般的温柔,他看着不觉心头也软成了春水,将她抱紧了几分,低头便咬住了花眠的嘴唇。“还累不累?若是还累,就在我的书房里歇息,我把儿子放到你身边,让你抱着。”

墨梅于身后发出一声婉转轻笑,花眠闻声立马一把掐住了他的臂肉,扭头说道:“你去吧,这里不用人了。”

“诺。”墨梅领着姜葵退去,顺带着将门阖上了。

“眠眠。”霍珩被掐得手臂酸麻,只好拉长了脸告了她一声,花眠笑着松手。

她的螓首埋入男人宽厚的胸膛之间,微垂眼睫,凝视着睡在摇床之中,面颊恬静的世勋,心是满满的,如一泓平静止歇的海水般,轻刷着沿岸。她也伸出臂膀,将男人的腰搂抱住,声音闷闷地从他怀里传出来:“这个小东西生得顺利极了,太后祖母和陛下都说是好兆头,还盼着他子承父业,故赐名世勋。”

“世勋不足满月之时,陛下也喜得龙子,他极为高兴,为世勋满月也大肆铺张,长安城热闹了几个月。我走之时,公公和婆母也似乎和好了,已经在商量着日子,只是不知婚期是否定下。”

这两人若是成婚,霍珩一来军务缠身抽不开身,二来,若是出现他们的婚宴上也实属尴尬,不如不去,霍珩明白父母的心思,打算到时候备一份厚礼快马加鞭地送到长安便是了。

她说了一些琐碎之事,连家里的池塘里开了几朵杨花都似乎清楚,呶呶不休事无巨细。

“来的路上,倒是听说过,霍将军收编了西厥青牛部三万!当真是不世奇功,那个蒙初公主慧眼识英雄,从此就赖在你这儿不走了?”

因是这个小妖妇,他竟觉得她吃醋的模样亦是可爱明媚,娇软甜美的,更觉心动了,怕她误会忙说道:“我是万万无此意的!蒙初是青牛部的公主,但说到底不过是个部落公主罢了,他们部落降了,并不代表着西厥人降了。一旦兵戈又起,是友是敌恐怕也说不清楚,但若是她还有歹心,我立刻奏报天子,将她就地斩杀。”

花眠一愣,见霍珩神色凝重而认真,绝不是在开玩笑,不禁道:“霍将军好狠的心肠。”

心肠软是对善类的,对敌人霍珩一贯是手腕如铁铸,杀人吮血眼也不眨。

他微微地落下眼皮,手臂收紧,头低下来,亲吻着她心碎的鬓角,热雾就吐在花眠的耳边:“战场上就是如此,杀一儆百是常事。何况,你不喜欢蒙初。”

天色还早,但花眠却累,困在霍珩平日里处理公务倦怠后小憩的牙床上歪了一会儿,闭上了眼。

蒙初公主识得抬举地离了沙州,听说是到她父王扎罕王的牧场上去了。

蒙初马术极好,白日里去,傍晚就到了,下马解鞍,她的左右裨将争相大献殷勤,又是送天山红莲又是送美玉玛瑙,蒙初心烦意乱,哪有空理会这两只哈巴狗,不耐烦地一脚踢开一个,“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