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第2/3页)

可是,他该死地舍不得,不能甘心。

“好吧,我承认,当初为了留在你身边,我撒了一些谎。”

霍珩哂然。

“上次你负气走得太快,有些话,我还没有说完。”

“我第一次见你,不是在西北,不是在张掖,而是在长安城,在你出征的时候。”

霍珩皱起了眉。没有想到这件事,但这又怎么了?

花眠的手落在了他的肩膀上,要为他掖上被角,却被这狠心的郎君挥开,不给她碰,也绝不回头看她一眼,花眠露出了苦笑,指尖停在半空落也不是,不落也不是。

当初他出长安城时,还不是将军,而只是一个马前卒。但即便是穿着最不起眼的铠甲,举着与别人一般无二的长矛,他也还是整片黑甲军之中,最为耀眼的存在,只有他,在当初那批子弟兵灰溜溜出城时,还能昂着头,像一只斗胜的公鸡。

那年花眠才到及笄年华,正是要嫁人的年纪,傅君集对她心中有愧,不止一次地说过,要替她找个好人家。

于是就在城门楼上,傅君集让花眠自己来挑。

花眠一眼扫中了霍珩,蹙了蹙眉。

“我知道,你的侄儿混在里头。你特地带我来见他。”花眠摸了摸鼻梁,“可他太出名了,有名的长安一霸,这是你说的可靠之人?我是半点都没有看出来可靠。”

傅君集大笑,他笑起来时,双目上扬,连眼尾那粒朱红小痣都仿佛更为灼目了。

“这些子弟兵,多半是怕我出去避祸的,没有战心。”

花眠又驳了回去,“你以为霍珩不是?他不也是怕你对他太好,才躲出去的?”

“那只是其一。”

别的傅君集不肯再说,但仿佛被花眠戳中了痛处,瞬间便安静了下来。

那人不过是个孩子而已。花眠暗暗地想。

除此之外,她对霍珩可以说丝毫没有上心,又逾半载,西北第一场振奋人心的大捷战报传来,长安轰动,花眠也有所耳闻,令她惊诧的是,统领这场战役,拿下西厥一个匪首的天纵将才,便是当初那个举着矛走在最前列,斗志昂扬的小孩儿。

她面上风平浪静,什么也不肯说,直至斟茶时,傅君集又笑了笑,旧事重提,一下又扯到了霍珩身上。她总疑心并忍不住想问,你既然这么喜爱小孩儿,怎么不自己生一个呢?自己家的总比别人家的好。

“你知道,霍珩用了多久坐上了军中一把手的位置么?”

霍珩请命从军,皇帝本来想赏赐他一个校尉来当当,不然也是百夫长、十夫长,可他去时,就是孑然一个兵,吃穿用度,和那些身份与他天差地远的兵都一个样,馕绝不多吃一口,水袋也绝不多背一个。

“他们的将军昏庸无能,怯懦怕事,带着人几战几退,连连失利,最后更是因为谋算上的失误,害得数百将士活活被逼至山谷,被狼群活活咬死。”

花眠不忍卒听,但傅君集却是微笑着说着。

“这事过去之后,霍珩带着人,把他的将军亲自绑了,推出去剁了脑袋。”

军中只有霍珩身份最高,他不怕事情被捅到天子这儿来,也不怕任何的责罚。所以他第一个站出来,将他们的将军以军法处置了,现在军中将士无人不服,均推举了霍珩上去。

霍珩顺理成章地做了将军,开始书写他如军神一般的神话。

从此遍布创痕的那片陷于敌手的河山,被他一寸一寸地收拾了起来,重新纳入魏人版图。

花眠表面上依旧云淡风轻,却从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也暗暗留心着他在西北的战况,他屡屡派人递送回长安的捷报,总是传得长安大街小巷俯拾皆是。不必出门,也能被下人叽叽喳喳的言语灌满一耳朵。

连谈月姬都发现了她的心不在焉,偶尔一玩笑,花眠都不肯深谈,谈月姬便说道:“花眠,真喜欢上了,便是着了他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