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喀斯·布香(第4/9页)

然后艾勒克·山德回来了,拿着他的衣服,衣服干了甚至由于刚从炉子上拿下来还有点烫,他穿上衣服,又蹬又跺地穿好发硬了的靴子;爱德蒙兹的童仆又蹲到墙根,还在吃手里的什么东西,于是他说:“我要在爱德蒙兹先生家吃饭。”

那个男人既没抗议也没同意。他一动不动;他甚至都没看他。他只是平静而又不容争辩地说:“她现在已经都把饭盛好了。”于是他走过那老妇人的身边,她站在门口闪开身子让他过去,他走进厨房:一张铺着油布的桌子放在朝南的窗户下太阳光照得很明亮的地方,他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的,因为那里没有标志,没有痕迹,没有吃过的脏碗来表明——爱德蒙兹的童仆和艾勒克·山德已经在那里吃过饭了,他坐下吃了起来,显然吃的是给路喀斯准备的饭——甘蓝菜、一片油煎的裹着面粉的猪肋肉、大而扁的白白的挺油腻的半生不熟的小圆饼、一杯乳酪:也是黑人的饭食,他也接受了而又不予理会因为这正是他所预料的,这就是黑人吃的东西,显然因为这是他们喜欢的,他们所选择的食品;并不是十二岁的时候(在他第一次对此事感到惊讶疑惑以前他就已经是个长大了的人)在他们长期的历史里除了那些在白人厨房吃饭的人以外这是他们唯一有机会学着喜欢吃的食物而且他们在所有食品中选择这些东西因为这就是他们的口味他们的新陈代谢;事后,十分钟以后然后在以后的四年里他一直企图告诉自己是那食物使他犯错误。但他会知道得更清楚;促使他做出最初的错误判断的错误的原因一直就存着在那里,根本不需要房子和百衲被的气息来怂恿他为了挺过那男人脸上望出来的(甚至不是对着他的,只是望出来的)神情;他终于站起身手里已经攥着那钱币,那五角钱的硬币回到另外那间屋子:因为他正好面对它他第一次看见那金色画架上的镶在金色镜框里的合影他走过去,在他还不知道他要那么做的时候就已经弯下腰定睛细看在那黑魆魆的角落里只有那金色的叶子闪烁发光。那肖像显然被修理过,从那有点折射光的球面圆盖的后面犹如从占卜者的水晶球的里面回望着他的还是那张大摇大摆歪戴着帽子的从容自如不容置辩的面孔,一个蛇头形的跟蛇头差不多大小的领扣把浆洗过的没有领带的硬领扣在浆洗过的白衬衣上,表链现在横着悬挂在细平布上衣里的细平布马甲的胸前只是那牙签不见了,他边上是那个娇小的洋娃娃似的女人戴着另外一顶绘着花的草帽披着另外一块披肩;这肯定就是那个女人尽管她看上去不像任何一个他以前见过的人接着他意识到事情远不是那么简单:那照片或者她这个人有些可怕的甚至不能容忍的不对头的地方。她说话他抬头的时候,那男人仍然叉着腿站在炉火前而女人又坐在几乎是摆在角落里老地方的摇椅上她并没有在看他他知道在他又一次走进屋子以后她还没有看过他一眼可她说:

“那是路喀斯干的又一件好事。”他说。

“什么?”那男人说。

“莫莉不喜欢这照片因为拍照的人把她的包头布摘掉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她有头发了;这简直像是透过棺材上密封的玻璃盖去看一具做过防腐处理的尸体,他想到莫莉,当然因为他现在想起来舅舅告诉他的有关路喀斯或有关他们俩的那些事情。他说:

“他干吗要摘掉它?”

“我叫他摘的,”那男人说,“我不要在房间里摆什么田里干活的黑鬼的照片。”现在他朝他们走去,把攥着五角钱的拳头放回口袋,又去摸那一毛钱和两个五分钱的硬币——这是他全部的钱财——把它们都攥到手心,嘴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