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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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姆利的戈登家族的庄园坐落在塞汶河畔的厄普顿不远处,其实就在厄普顿与马尔文丘中间;庄园内林木茂密、屋舍鳞次栉比、围篱密实、水源充沛,说到这水源,有一条溪流就在恰到好处的位置岔开,分别流入园内的两座大湖。

主屋本身是乔治王朝风格的红砖建筑,近屋顶处有几扇迷人的圆窗;高贵中带着尊严却不浮夸、自信却不自傲、恬静却不迟滞,还有一股淡淡的超然,对于熟知它实质内在的人而言,只不过更增添它作为一个家的价值。它其实很像某些青春已逝的老一辈美丽女子,年轻时热情却端庄,不易追求,一旦被追上,便是全心全意地付出。这些女子一一离开人世,她们的家园却留存了下来,莫顿便是其中之一。

安娜·戈登夫人嫁入莫顿大宅时才刚满二十岁。她有着爱尔兰女子独具的美,仪态流露出自尊自重的优雅,眼眸流露出热切的渴望,身体流露出幸福的承诺,真正是完美女人的典型,看在造物主眼中也是好的。菲利浦爵士远在爱尔兰的克雷尔郡与她——安娜·莫洛伊——邂逅,那个苗条、娇羞的少女,全身散发着圣洁气息,他带着满身疲惫飞奔入她的胸怀,仿佛筋疲力尽的鸟儿飞回巢中。她后来告诉他,确实曾有这么一只鸟为了躲避暴风雨吹袭而飞进她怀里。

菲利浦爵士身材高大,俊美无比,但他主要的魅力并不在相貌,而在某种开阔的表情,一种堪称高贵的宽容表情,以及那双深邃的浅褐色眼睛中所流露出的某种忧郁却又豪情的气息。他结实的下颚中央微微凹陷,额头开阔显出智慧,发色略带赤褐。鼻孔宽大,可见他性情急躁,不过嘴唇的线条倒是优美,显得性感热情,暴露了他是个爱做梦又多情的人。

二十九岁结婚之前,他欠了不少风流债,但安娜凭着敏锐的直觉毫无保留地信任他。她的监护人原本不喜欢他,反对他们的婚事,但最后她仍依循自己的意愿。结果显示她做了幸福美满的选择,这世上恐怕再难找到像他们如此相爱的一对,而且他们的热情并未随着时间消减,反而随着年龄愈趋成熟,爱也变得浓郁。

菲利浦爵士一直不知道自己有多想要个儿子,直到婚后十年左右,妻子怀孕了,他才发觉这件事意味着他们俩始终在等待的圆满。从妻子口中得知消息时,他一时无言以对,只能转头伏在她的肩上啜泣。他脑海中似乎从未闪过安娜可能生女儿的念头,在他眼中,她就是儿子的母亲,尽管她多次提醒也动摇不了他。他给未出生的孩子取名为史蒂芬(1),因为很欣赏这位圣人的勇气。或许因为太热衷读书,他本质上并不是个信仰虔诚的人,只是把《圣经》当成优美的文学作品,而史蒂芬则激发了他的想象。于是他经常谈起孩子的未来:“我想史蒂芬一定能进入名校哈罗。”或是:“我觉得史蒂芬还是出国念书比较好,可以拓展眼界。”

听他这么一说,安娜也越来越深信不疑,他的信心将妻子不明确的怀疑消磨殆尽,她开始想象自己在幼儿室、在花园、在芳香的草地上和这个小史蒂芬玩耍。“这个可爱的小伙子,”她会边说边想着家乡农民那软软的爱尔兰腔,“眼中闪着星光,心中有着狮子般的勇气!”

当孩子在体内骚动,她会觉得肚子之所以动得厉害,是因为藏着一个英勇的男性。她的精神随着一股新生的强大勇气而更为振奋,因为一个男婴即将出世。她常呆呆地坐着,织了一半的毛线垂放在膝上,双眼转而遥望塞汶河谷另一头绵延不绝的丘陵。从一棵香柏树下、她最喜爱的位子上,可以看见这片秀丽的马尔文山丘,那起起伏伏的山坡仿佛也多了一层新意。那些坡地有如胸脯丰满、勇气可嘉、一袭绿衣、身怀龙子的伟大母亲!因此夏季的那几个月里,她就坐着看山,菲利浦爵士陪在她身边,两人手牵手坐着。由于她心怀感激,常常施舍穷人,菲利浦爵士也会上教堂,这倒是罕见。他们还会请教区牧师到家里用餐,临盆前夕甚至请来许多已婚妇女向安娜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