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昔我往矣(第4/7页)



百乐门的包厢里,却是气氛沉闷。屋子里人倒是不少,向寒川、向英东、殷明珠,一齐围着茶炉坐在沙发上。

明珠手上正拿着一封信,雪白簪花的信纸,娟秀的一笔小楷,是锦绣的字。

明珠: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上海了。你说得对,如果要忘记,应该放弃过去的一切,重新站起来,站在属于我的舞台上。可是在这座城市,每一分空气里,每一条街道上,都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所以离开这里,或许是我唯一的选择。

对大上海来说,我不过是一个过客,时过境迁,很快就没有人记得我的存在。但是对上海,我却有着无法言喻的感激,在这里,我有了一段值得铭记一生的回忆。

深深祝福你,亲爱的姐姐,希望你有一天得到你真正想要的幸福。也祝福每一个曾经给我帮助、给我关心的人,我深信,再过几十年,当我真的老去了,这些熟悉的面孔,还依然在我的记忆里音容如旧。

锦绣字

“她留下这么一封信,就走了?”

向英东不敢置信地看着明珠手里那薄薄的一页信纸,“她是不是疯了,这天寒地冻的,她能去哪里?当初不就是因为走投无路,所以才被迫到上海来投奔你的吗?”

明珠的脸色只能用无奈来形容。

“昨天还好好的,把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衣服都收进了柜子里,就连厨子煮的粥,都比平常多喝了一碗。谁知道今天一直等到中午都不见她下来吃饭,跑到她房里一看,早就连人影都没了,就只留下这封信。”

明珠越说越着急了,“她在外地没什么亲戚朋友,而且眼看就到年关了,她能去投奔谁啊?就说上一次,要不是二爷在路边救了她,这会儿她早就没命了。”

“你不用这么担心。”向寒川沉吟着道,“锦绣已经不是刚到上海,那个不懂人情世故的丫头了。要是她现在还能让自己流落街头,那这么长时间在百乐门,她就实在是白待了——我倒是觉得,她离开上海,其实是想给自己一个机会,重新做人。”

“是啊,上海对锦绣来说,不过是个伤心地。”明珠怅然道,“我不过是替她觉得心酸而已。就算是个瞎子也看得出来,锦绣对二爷是真心的。”

向寒川叹口气,点上一只烟斗,“但现在说这个,未免太晚了。有些事情,是不能有假如的,就好像当时左震单枪匹马地闯去芦河口救人,那天他如果没了命,现在结果又如何?我看现在事情还有救。”

“可是我总得想法子把锦绣找回来。”明珠有点焦躁起来,“你也知道现在外头到处打仗,抢匪小偷到处都是,世道这么乱,我实在不放心。”

向寒川拍了拍她的手,“是,现在能把锦绣追回来是最好不过的。可是她写这封信的落款,已经是昨天下午的事了,现在都过了一天一夜,只怕早就离开了上海。外面人海茫茫,天大地大的,你要从哪里找起?而且依我看,她既然要走,就不打算被咱们找到,一定也不会留在附近。”

明珠情不自禁反手握住了他,“可是寒川,我只有这么一个妹妹。”

“唉。”向英东在后边受不了地摇着头。听听!真不知道当初是谁铁了心要把锦绣赶出去的。要不是碰上左震,锦绣哪还有命活到现在。不过说起来,左震一向不管闲事的规矩是对的,偶尔伸一次手,就差点毁了他一世英名。唉,女人啊。

“我看,现在左二爷的问题,不一定比锦绣的轻。”他悻悻地看着大哥和明珠手拉手地十指交缠,“你看看他现在那副冰冻三尺的样子。上次长三码头西货仓建成的庆典,在百乐门开宴,他居然没有到场!那么多名流要员,硬生生都给晾在那里。还不是我跟大哥跑断腿地帮他撑着场面!好在左二爷受伤的事也是人尽皆知,不然这次还真的没法交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