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4/8页)

狄克斯坦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他们不过是小毛贼,以为从那家夜总会出来的人都是软蛋。

“别动手。”狄克斯坦说,“我这就把钱给你们。”他掏出了钱包。

“钱包。”那青年说。

狄克斯坦并不想和他们动手,不过,虽说他很容易再拿到钱,可要是丢失了他的证件和信用卡,就会造成极大的不便。他从钱包里取出几张钞票递给他们。“我需要我的证件。把钱拿走好了,我不会报警的。”

前面的那个青年一把抄过钱币。

身后那个混混说:“把他的信用卡拿过来。”

前面那个青年显然要弱一些。狄克斯坦直视着他,说道:“你们得了手,干吗还不快走,小子?”说着话,他就向前走去,经过了在便道外侧的那个青年。

在另一个人向狄克斯坦冲过来时,穿皮鞋的小子冲着他一脚踢了过去。随后,这场对决当然只有一条出路。

狄克斯坦转身抓住了正在踢来的那只脚,一拽一扭,就把那小子的脚踝拧断。那小子疼得直叫,随即倒在了地上。

这时,拿刀子的那个奔狄克斯坦而来。他后跳一步,踢中了对方的小腿,再往回一跳,又踢出一脚。那小子持刀便刺。狄克斯坦躲闪过去,踢出第三脚,分毫不差地踢中原先的位置。随着骨断似的一声响,那小子也倒在了地上。

狄克斯坦站定一会儿,看着两个受伤的笨蛋。他感到就像是做父母的在孩子的逼迫下不得不动手打了他们。他心想:你们为什么要逼我出手呢?他们还是孩子啊,他猜也就十七岁左右。但是他们居心不善——在同性恋者的身上下手,可是当晚,狄克斯坦不也是这样做的嘛。

他走开了。应该忘掉这个晚上。他决定明天一早就出城。

他做特工的时候总是尽量待在旅馆房间里,以免被人看见。他本来是个酒量很大的人,但是在行动中喝酒是不明智的,酒精会使他的高度警觉变得迟钝,而在其他时间里他又觉得没有必要喝酒。他花了很多时间向窗外观察,或者坐在闪烁不定的电视屏幕前。他不在街上转悠,也不在旅馆的酒吧里闲坐,甚至不在旅馆的餐厅吃饭,他总是利用送饭入室的服务实施行动。但是他再小心也有限度,他无法让人们看不见他,在卢森堡的阿尔法酒店的大堂里他就刚好碰上一个认识他的人。

他当时正站在柜台旁边,办理着退房手续。他刚浏览完账单,拿出一张署名爱德·罗杰斯的信用卡,等候在美国运通信用卡的纸单上签名,这时身后响起一个说英语的声音:“我的天!是纳特·狄克斯坦吧?”

这正是他害怕的时刻。和一切使用掩饰身份的间谍一样,他时时生活在恐惧里,担心会偶然撞上好久以前的相识,把他的面具揭开。这就是那种梦魇:警察高叫“你是间谍!”,或者收账人说“可你妈妈就在屋里,我刚刚从窗子看到她了,就藏在厨房的桌子底下”。

和任何特工一样,他接受过应对这种时刻的训练。手段很简单:不管是谁,反正你不认识他。在培训学校就是这样练习的。他们会说“今天你是柴姆·米尔森,一个工科大学生”,如此这般,而你就要绕着走开,去做你的事,继续扮演柴姆·米尔森。随后,在黄昏时分,他们会安排你碰上你的表亲,或者你读大学时的老教授,或者认识你全家的犹太教拉比。起初,你总是微笑着说声“好啊”,然后谈上一会儿旧日的时光,当天晚上,你的指导教师告诉你,你已经死了。最后,你终于学会了直视老朋友的眼睛,说:“你是谁啊?”

狄克斯坦受到的训练在此刻派上了用场。他先是看着柜台的职员,那人正在查看爱德·罗杰斯名下退房的事宜,没有作出反应,也许是他没闹明白,也许是他没听见,或者他根本没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