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莫托大森林(第2/2页)

“在我的计划中,人类将是我们眷属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我们以人类为食,给人留下食人恶龙的印象,将极大提升计划的难度,所以我们必须做出取舍。”

(PS:最关键的是404警告,本人也没那么重口味,所以本书绝对不会吃人)

菲莉西娅对兄长的说辞噬之以鼻,“强大的巨龙什么时候在乎过低等生物的看法!我们应该直接征服他们!”

“菲莉西娅,巨龙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人类才是大陆的霸主。”

亚摩斯开口说道:“只要我们还在诺德希尔,就避免不了和人类打交道,改掉以智慧生物为食的恶习,能减少我们不少的麻烦,况且我们并不缺少食物,不是吗!”

“好吧。”菲莉西娅知道自己无力改变已做出决定的兄长,不再说什么,匍匐在地闭上眼睛。

在五万年前,经过几百年的大战,五色龙和金属龙的联军,终于将宿敌泰坦赶出了诺德希尔。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巨龙们进入了漫长的休养生息阶段,却不想大陆霸主的地位,被强势崛起的精灵所替代。

传承中巨龙们雄霸大陆的场景历历在目,至今还有部分巨龙没能从大陆霸主的幻影中走出来。

第二天一大早,亚摩斯捏碎了蛮人猎人的喉咙,丢到一只凶猛的野兽的地盘。

它现在是一头白龙,虽然它决定不会如同其它恶龙一样,恣意妄为,以杀戮为乐,但是,对敌人和可能威胁到自己的存在,也绝不会心慈手软。

洞穴里,幼龙们商量着接下来的行动。

“那个蛮人提供的信息实在有限,不过好歹知道了部分更深地带的生物的分布,前方有一头蝎狮和一群20来只的恐狼族群,我们无法避开它们的地盘,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亚摩斯,我觉得我们应该走恐狼的地盘。”

亚摩斯示意维利继续。

“恐狼无非是凭借数量优势,就算它们有对我们出手的勇气,个体实力弱小的它们可能,连我们的鳞片防御都破不了,”维利接着说道:“而蝎狮就不一样了,它同样强壮,剧毒的尾巴对我们威胁很大。”

“很好!我们想的一样,不过你遗漏了一点,能维持20只以上族群的头狼,可不是简单的角色,它至少有二阶中期的实力,加上狼群,它们甚至可能比蝎狮更强。”

亚摩斯话音一转:“不过,这种实力的头狼,智慧不会太低,若是能够沟通的话,不仅能平安通过,还可能得到更多的情报,当然我们也得做好最坏的打算。”

四头幼龙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当即离了洞穴,向恐狼地盘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