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青案(第2/4页)

但问题是,此人虽然品性高洁,但也有行事唐突、肤浅的一面。他在给朝廷的参本中,说夏提刑和西门庆“久乖清议,一刻不可居任者也”,固然反映了他嫉恶如仇的一面,但也可以看出此人有性急的毛病,且往往把事情看得过于简单。事还没做成,风声早已传遍了整个清河县城。而且,他给朝廷的奏章还未发出去,就被人偷偷地抄录,送到了夏提刑的案前。其遇事鲁莽、行事不密、用人不察、见识不敏的浅陋,亦于此回的文字中暗暗露出。这就出现了小说中极具讽刺意味的一幕:

夏提刑和西门庆拿到曾孝序奏章的抄本之后,立刻派出夏寿、来保等家人,雇了快马,连夜去东京,找人打点疏通去了。夏寿和来保到了东京,通过行贿,得到蔡京管家翟谦的保证——将曾孝序的上奏,“压下不发”。他们办完了此事,在返回清河的途中,遇见了曾孝序派往东京送参本的马队,“路上一簇响铃驿马,背着黄包袱,插着两根雉尾、两面牙旗”,正往东京的方向绝尘而去。看到这个阵仗,一身轻松的夏寿和来保,恐怕心里也要忍不住笑出来吧。

《金瓶梅》中“破例”正面描写的这个清官,居然也是这般的不济事。曾孝序在知道他的参本被压住不发以后,“心中忿怒”,居然赴京见朝,再上表章,足见此人虽然正直,但对当时的官场生态并没有什么深刻的理解,一味地刚刻行事。最后蔡京实在看他不耐烦,先是打发他去了陕西,后来随便找了个借口将其除名,并逮捕其家人,锻炼成狱。在那样一个社会腐败、政治荒弛的年代,曾孝序根本不是蔡京的对手,甚至也不是西门庆和夏提刑的对手,因苗青一案而致家败名除、窜于岭表之上者,读来令人心中恻然。

我们再来看看黄通判。安童一心要为故主报仇雪冤,离开清河县以后,他来到了东京,投奔开封府黄通判衙内。黄通判名黄美,字端肃,是被害人苗天秀的表兄,也是扬州人。安童来找他伸冤,当在情理之中。黄通判在知悉案件缘由之后,“连夜修书”,让安童到山东察院找曾孝序告状。应当说,曾孝序被卷入苗青案,落得家破身危的结局,完全是拜黄通判所赐。黄通判写给曾孝序的那封书信,《金瓶梅》一字不落地“记录”在案。

这封书信,既有私人信函的温文与情谊,也有公文式的高调与堂皇,因而很值得读者留意。在这封信的开头,黄通判首先追溯了自己与曾孝序非比寻常的同年之谊,如“违越光仪,倏忽一载。知己难逢,胜游易散。此心耿耿,常在左右。去秋忽报瑶章,开轴启函,捧诵之间,而神游恍惚,俨然长安对面时也”等语,皆为信函往来之俗套,可置不论。接下来,黄通判对曾孝序的人品及官声进行了一番猛烈的夸赞,说什么“忠孝大节,风霜贞操,砥砺其心,耿耿在廊庙,历历在士论”。随后,黄通判进而对曾孝序表达了殷殷期望之意:“年兄平日抱可为之器,当有为之年,值圣明有道之世,老翁在家康健之时,当乘此大展才猷,以振扬法纪,勿使舞文之吏以挠其法,而奸顽之徒以逞其欺。”言下之意,仿佛国之存亡兴衰,全系于曾孝序一人之身。

黄通判这一封书信,不论是对曾孝序品德的夸赞,还是对老友怀抱利器、必当澄清天下的敦促与怂恿,想必都是曾孝序乐于听闻的吧。对于刚刚当上巡按御史、正欲大展才猷、急性子的曾孝序而言,这封信,可谓字字句句都打中了他的要害。在信件的末尾,当黄通判将自己的表弟被害一案,尽托付于曾孝序之手时,一团私意,变成了堂皇公论;一片私情,变成了道德规箴;一番请托,变成了“正义”之必然。最后,私信也就变成了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