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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那时起,无论我怎么想方设法不去看他,总觉得有人把我的脸扭向那边去。我尽力朝别的地方看,可是不管在什么地方,我总是瞧见他,在黑暗中瞪着两只木呆呆的眼睛,青虚虚的脸上没有一点儿生气。

我不明白为什么没有人来参加葬礼。到这儿来的只有外祖父、妈妈和给外祖父干活的四个瓜希拉人。他们带来一口袋石灰,把石灰全都撒到棺材里去了。要不是妈妈坐在那儿直出神,样子怪怪的,我早就问她干吗要往棺材里倒石灰了。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倒空了以后,有个人把口袋提溜到棺材上面抖落了一阵儿,剩下的粉末从口袋里撒出来,看上去不大像石灰,倒很像锯末。那几个瓜希拉人抓住死者的肩头和两脚,把他抬起来。死者穿着一条普通的裤子,腰里系着一根宽宽的黑带子,上身是一件灰不溜丢的衬衫,只有左脚穿着鞋。阿达[1]说过,这叫一只脚是国王,一只脚是奴隶。右脚的鞋扔在床头上。看起来,死者躺在床上不大好受,放进棺材里就舒坦多了,平静多了。他那张脸本来像刚吵完架的清醒的活人的脸,这会儿,变得心平气和了,轮廓也柔和多了,也许是因为他觉得躺在棺材里才符合死人的身份吧。

外祖父在房间里走过来走过去,拣起几件东西,放进棺材里。我又转过脸来瞅着妈妈,等着她告诉我为什么外祖父要把东西扔进棺材。可是,妈妈蜷缩在黑衣服里,态度十分冷漠,竭力不去看死人所在的地方。我也想学她的样子,可是办不到。我目不转睛地盯住那块地方,没完没了地看。外祖父朝棺材里丢进一本书,然后冲着那几个瓜希拉人打了个手势。他们当中的三个把棺材盖盖上了。这下子,我觉得扳着我脑袋的那双手总算松开了,我这才能够仔细瞧瞧这个房间。

我又朝妈妈看了一眼。自从来到这栋房子以后,她第一次看我,勉强挤出个笑脸。忽然远处传来火车的汽笛声,这是火车在拐过最后一个弯道。我听见停尸的那个角落有什么响动。看了看,一个瓜希拉人正抬起棺材盖的一头,外祖父把死者落在床头的鞋子扔了进去。汽笛又响了,声音越来越远。猛然间我想到:“两点半了。”我记得每天这个时候(就是火车在最后一个弯道鸣汽笛的时候),同学们正好在校园里列队,准备上下午的第一节课。

“亚伯拉罕!”我在想。

我真不该带孩子来。这种场面对他很不适宜,就连像我这样快三十的人,对这种停尸待殓的压抑气氛,都感到很不舒服。我们可以现在就走。我可以对爸爸说:十七年来,这个人和外界断绝了一切往来,什么爱人之心啊,什么知遇之恩啊,他一概不懂。待在这种人住过的屋子里,实在太不舒服了。兴许只有爸爸才对他有点好感。正是因为这种莫名其妙的好感,他才不至于烂在屋子里。

这件滑稽可笑的事情真教我挠头。过一会儿,我们就要走到大街上,跟在这口只会教镇上人人感到兴高采烈的棺材后面。一想到这儿,我心里就惴惴不安的。不难想见,女人们从窗口望见爸爸、我和孩子跟在灵柩后面走过街头时,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棺材里的人行将腐烂了。全镇居民都巴不得他落到这样的下场:在冷冷清清的气氛中被送往墓地,只有三个人跟在棺材后面。我们的善举,到头来难免惹得一身臊。可爸爸拿定主意硬是要这么干。为了这个,等到将来给我们出殡的时候,恐怕没有一个人愿意前来吊唁。

大概正是因为这个,我才把孩子带到这儿来。刚才爸爸对我说:“你得陪我走一趟。”我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把孩子带来,也好有个依靠。现在,在这个闷热的九月的下午,我们待在这儿,觉得周围尽是恶狠狠的仇敌。爸爸没什么可担心的。事实上,在一生当中他净揽这种差事,惹得镇上人人恨得咬牙切齿。为了履行微不足道的诺言,他一点儿也不肯随俗。二十五年前,这个人来到我们家的时候,爸爸看到来客举止荒诞,大概早已料到今天镇上甚至没有人愿意拿他的尸体去喂兀鹫。也许爸爸早就预料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早就掂量过、盘算过可能出现的麻烦。现在,二十五年后的今天,他一定以为眼下不过是在了却多年的心事。即使需要亲自动手,拖着尸体走过马孔多的大街小巷,他也要硬着头皮干到底。